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一般情况下跳槽无须支付违约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09:41
与修建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合同,合同尽管仅几十条,却规则了10多项违约金条款,有一项是假如小刘换岗,需一次性付出10万元违约金。作业半年后,小刘发现了另一家修建公司招人,开出的条件和待遇都比现在的单位好许多。他想换岗,但面临巨额违约金,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解析:《劳作法》关于劳作合同违约金的问题基本上没有触及,而是交给用人单位和劳作者洽谈处理。为避免劳作者换岗,不少用人单位都规则了高额违约金。为此,《劳作合同法》对违约金进行了标准,规则只要在两种状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作者约好由劳作者承当违约金:第一种状况是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的,与该劳作者缔结协议,约好服务期后,假如劳作者违背服务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第二种状况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职责的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或许保密协议中约好了竞业约束条款后,假如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
由此可见,除上述两种状况外,其他全部状况包含劳作者换岗都不再需求向用人单位付出高额违约金了。不过,劳作者换岗仍需付出必定价值,由于《劳作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则,劳作者违背法律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给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因而,根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该修建公司约好的高额换岗违约金是无效的,小刘只要在补偿对该公司形成的丢失后就可换岗去另一家修建公司。
差遣服务时意外受伤,两家单位负连带职责
事例:苏阿姨是某家政公司的职工,受公司指使到某私营企业做保洁服务。在擦窗户玻璃时,她一不小心从办公室的窗台上跌倒在地板上,导致手部骨折。
该企业老板及时将她送到医院医治,但回绝付出医疗费。苏阿姨找家政公司要医疗费,不料公司老板却说:“你是为那家企业打扫卫生时受的伤,能够找他们索赔。”而该企业老板却以为自己现已付出了保洁费,且已及时将苏阿姨送到了医院,“能够说是穷力尽心了”。两单位关于医疗费相互踢皮球,都表明不予付出。
解析:在《劳作合同法》公布曾经,这种状况是这样处理的,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则:“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作业人员的经营活动承当民事职责。”苏阿姨是受家政公司的指使从事保洁作业的,是为家政公司履行职责。她受伤也是在为家政公司履行职责过程中发作的,因而职责应由家政公司来承当。
 可是《劳作合同法》对此有了新规则,第九十二条规则,在劳务差遣单位差遣过程中,假如给被差遣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劳务差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当连带补偿职责。因而,根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苏阿姨的医疗费既能够向家政公司要,也能够向私营企业要,两家单位都有赔付的职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