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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特定门诊怎么报销介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11:02

申请材料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保部分报销所需供给的材料:门诊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有用处方原件(要求处方与收据/发票相对应);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有必要供给门诊处方复印件,注明各项目收费金额,加盖医院收费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东莞医保特定门诊怎样报销介绍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申请材料
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保部分报销所需供给的材料:
1、门诊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2、有用处方原件(要求处方与收据/发票相对应);
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有必要供给门诊处方复印件,注明各项目收费金额,加盖医院收费章);
4、查看及化验成果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5、《东莞市根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定见》;
6、不在现场结算(报销)的原因;
7、自己社保卡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别人代理的需供给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8、自己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归纳根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不需供给此项);
9、社保部分规则的其他材料。
就事程序
1、在已电脑联网的选定医药组织就诊购药时现场报销;
(1)参保患者凭身份证、社保卡、《东莞市根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定见》到"特定门诊选定医药组织"就诊;
(2)在门诊挂号处收取《特定门诊专用处方》,就诊后在收费处自动供给《特定门诊专用处方》,出示身份证、社保卡、《东莞市根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定见》,现场处理结算报销;
(3)付出个人自付部分,取回医疗收费收据。
2、需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保部分报销的,参保人就医以现金付出后,持所需相关材料到规则相应部分报销。
3、已发特定门诊卡的参保人,在联网定点医药组织就诊、购药时,按现场结算流程结算,以特定门诊卡内余额付出,卡内余额缺乏部分由参保人现金自付。
处理时限
1、在已电脑联网的选定医药组织就诊购药时现场报销;
2、回社保报销,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
特定门诊参保人在先定市内定点医院就诊、在已联网的定点药店购药都能够现场结算,如果在其他定点组织就医购药则需过后报销:一类特定门诊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理报销,二类特定门诊到各镇街社保分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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