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8 21:50
第三方的付出事务一贯都是央行在处理。因而,付出宝,微信付出都是要遵循央行的处理方法,不然会被咔嚓。客户备付金存管,央行也是有相关规则的,下文听讼小编就为我们具体介绍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了解!
我国人民银行布告
〔2013〕第6号
为标准付出组织客户备付金处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付出职业健康有序展开,保护金融和社会安稳,我国人民银行拟定了《付出组织客户备付金存管方法》,现予发布实施。
人民银行
2013年6月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标准付出组织客户备付金处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付出职业健康有序展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组织付出服务处理方法》等规则,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客户备付金的寄存、归集、运用、划转等存管活动。
本方法所称客户备付金,是指付出组织为处理客户托付的付出事务而实践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
第三条 付出组织接纳的客户备付金有必要全额缴存至付出组织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本方法所称备付金银行,是指与付出组织签定协议、供给客户备付金存管服务的境内银职业金融组织,包含备付金存管银行和备付金协作银行。
本方法所称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是指付出组织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专户寄存客户备付金的活期存款账户,包含备付金存管账户、备付金收付账户和备付金汇缴账户。
第四条 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处理客户托付的付出事务和本方法规则的景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移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私行以客户备付金为别人供给担保。
第五条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本方法以及两边协议约好,展开客户备付金存管事务,保证客户备付金安全完好,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备付金银行依照本方法对客户备付金的寄存、运用、划转实施监督,付出组织应当协作。
第六条 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对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存管事务活动进行监督处理。
第二章 备付金银行账户处理
第七条 付出组织的备付金银行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总资产不得低于2000亿元,有关本钱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等危险操控目标契合监管规则。付出组织在同一备付金银行仅开立备付金汇缴账户的,该银行的总资产不得低于1000亿元。
(二)具有监督客户备付金的才能和条件,包含有健全的客户备付金事务操作方法和规程,监测、核对客户备付金信息的技能才能,可以按规则树立客户备付金存管体系。
(三)境内分支组织数量和网点散布可以满意付出组织的付出事务需求,并具有与付出组织事务规划相匹配的体系处理才能。
(四)具有必要的灾祸康复处理才能和应急处理才能,可以保证事务的连续性。
第八条 付出组织应当而且只能挑选一家备付金存管银行,可以根据事务需求挑选备付金协作银行。
本方法所称备付金存管银行是指可以为付出组织处理客户备付金的跨行收付事务,并担任对付出组织寄存在一切备付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信息进行归集、核对与监督的备付金银行。
本方法所称备付金协作银行是指可以为付出组织处理客户备付金的收取和本银行支取事务,并担任对付出组织寄存在本银行的客户备付金进行监督的备付金银行。
第九条 付出组织应当与备付金银行或其授权的一个境内分支组织签定备付金协议,约好两边的权力、职责和职责。
备付金协议应当约好付出组织从备付金银行划转客户备付金的付出指令,以及客户备付金发作丢失时两边应当承当的偿付职责和相关偿付方法。
备付金协议对客户备付金安全保证的职责约好不明的,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应当优先保证客户备付金安全及付出事务的连续性,不得因争议影响客户正当权益。
第十条 付出组织与备付金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应当自备付金协议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别离向付出组织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报备。
备付金协议内容发作改变的,对比前款处理。
第十一条 付出组织应当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至少一个自有资金账户。
付出组织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应当与自有资金账户分户处理,不得处理现金支取。
第十二条 备付金存管账户是付出组织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的,可以以现金方法接纳客户备付金、以银行转账方法处理客户备付金收取和支取事务的专用存款账户。
付出组织在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存管账户。
第十三条 备付金收付账户是付出组织在备付金协作银行开立的,可以以现金方法或以银行转账方法接纳客户备付金、以本银行资金内部划转方法处理客户备付金支取事务的专用存款账户。
付出组织在同一备付金协作银行或其授权的分支组织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收付账户。
第十四条 备付金汇缴账户是付出组织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可以以现金方法接纳或以本银行资金内部划转方法接纳客户备付金的专用存款账户。
备付金银行应当于每日经营终了前,将备付金汇缴账户内的资金全额划转至付出组织的备付金存管账户或在同一备付金协作银行开立的备付金收付账户。
付出组织可以经过备付金汇缴账户将客户备付金直接退回至原资金转出账户。
第十五条 付出组织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应当出具其开立根本存款账户规则的证明文件、根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付出事务许可证》(副本)和备付金协议。
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的称号应当标明付出组织称号和“客户备付金”字样。
第十六条 付出组织在满意处理日常付出事务需求后,可以以单位定时存款、单位告诉存款、协议存款或我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方法寄存客户备付金。
付出组织以前款规则的非活期存款方法寄存客户备付金的,应当将备付金存管账户或备付金收付账户内的客户备付金转存至付出组织在同一开户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视同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恪守本方法有关规则。
付出组织经过备付金收付账户转存的非活期存款,寄存期限不得超越12个月。非活期存款转为活期存款的,应退回至原转存的备付金账户。
第十七条 付出组织的分支组织应当将接纳的客户备付金寄存在以付出组织名义开立的备付金银行账户,不得以该分支组织本身的名义开立备付金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 付出组织拟吊销部分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当书面奉告该备付金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并于拟吊销账户内的资金全额转入接受账户后,处理销户手续。
付出组织拟吊销部分备付金存管账户的,接受账户为付出组织在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开立的备付金存管账户;拟吊销备付金收付账户的,接受账户为备付金存管账户;拟吊销备付金汇缴账户的,接受账户为付出组织的备付金存管账户或在同一备付金协作银行开立的备付金收付账户。
第十九条 付出组织拟改变备付金存管银行并吊销悉数备付金存管账户的,应当提早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陈述改变理由、时刻组织、改变后的备付金存管银行以及接受账户信息等事项。
改变前的备付金存管银行应当于资金划转结清当日,吊销付出组织在该行开立的悉数备付金存管账户。
第二十条 付出组织停止付出事务的,应当在依照《非金融组织付出服务处理方法》规则提交的客户权益保证计划中,阐明备付金银行账户吊销事项,并根据批复处理销户手续。
第二十一条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协作银行应当在备付金银行账户开立、改变、吊销当日别离书面奉告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应当在备付金银行账户开立起5个工作日内、改变或吊销起2个工作日内,向付出组织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报备。
第二十二条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应当妥善保管备付金银行账户信息,保证客户信息安全和买卖安全。
第三章 客户备付金的运用与划转
第二十三条 付出组织应当在收到客户备付金或客户划转客户备付金不行吊销的付出指令后,处理客户托付的付出事务,不得提早处理。
第二十四条 付出组织经过银行转账方法接纳的客户备付金,应当直接缴存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按规则可以现金方法接纳的客户备付金,应当在收讫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缴存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十五条 付出组织每月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寄存的客户备付金日终余额合计数,不得低于上月一切备付金银行账户日终余额合计数的50%。
第二十六条 付出组织只能经过备付金存管银行处理客户托付的跨行付款事务,以及调整不同备付金协作银行的备付金银行账户头寸。
付出组织在备付金协作银行寄存的客户备付金,不得跨行划转至备付金存管银行之外的商业银行。
第二十七条 不同付出组织的备付金银行之间不得处理客户备付金的划转。
第二十八条 付出组织按规则为客户处理备付金换回的,应当经过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资金,不得运用现金;按规则可以现金方法为客户处理备付金换回的,应领先经过自有资金账户处理,再从其备付金存管账户将相应额度的客户备付金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第二十九条 付出组织应当按季计提危险准备金,寄存在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开立的危险准备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补偿客户备付金特定丢失以及我国人民银行规则的其他用处。
危险准备金依照一切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总额的必定份额计提。付出组织开立备付金收付账户的协作银行少于4家(含)时,计提份额为10%。付出组织添加开立备付金收付账户的协作银行的,计提份额动态进步。
危险准备金的计提与处理方法由我国人民银行另行拟定。
第三十条 付出组织的付出事务手续费收入划转至客户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的,付出组织应当经过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结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第三十一条 付出组织因处理客户备付金划转发生的手续费费用,不得运用客户备付金付出。
第三十二条 付出组织因以现金方法为客户处理备付金换回、结转付出事务手续费收入等触及的自有资金账户,应当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的自有资金账户中确认,且一家付出组织只能确认一个自有资金账户。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存管银行应当自自有资金账户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别离向付出组织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报备。付出组织拟改变自有资金账户的,应当提早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陈述改变原因、改变后的自有资金账户、改变时刻等事项。
第三十三条 付出组织应当依照备付金协议约好向备付金银行提交付出指令,并保证相关资金划转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
备付金银行应当对付出指令审阅无误后,处理资金划转,必要时可以要求付出组织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备付金银行有权拒绝执行付出组织未按约好发送的付出指令。
第三十四条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应当树立客户备付金信息核对机制,逐日核对客户备付金的寄存、运用、划转等信息,并保存核对记载。
第四章 监督处理
第三十五条 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依法对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存管事务活动实施非现场监管以及现场查看。
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有权根据监管需求,调阅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相关买卖、管帐处理和档案资料,要求付出组织对其客户备付金等相关项目进行外部专项审计。
我国人民银行树立付出组织客户备付金信息核算监测、核对校验准则,组织建设相关体系。
第三十六条 我国付出清算协会对付出组织客户备付金存管事务活动进行自律处理。
第三十七条 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根据《非金融组织付出服务处理方法》和本方法监督处理付出组织实缴货币本钱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份额、备付金存管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寄存份额、危险准备金计提份额。
付出组织在备付金银行账户中寄存客户备付金以外资金的,可以在核算前款规则的份额时,向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请求扣减。
第三十八条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付出组织可以向我国人民银行请求恰当调整第三十七条所规则的份额:
(一)付出组织的付出事务可以被备付金银行实时监测;
(二)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可以逐日逐笔核对客户备付金买卖明细;
(三)付出组织能经过备付金银行为客户供给备付金信息查询;
(四)付出组织的公司管理标准、危险处理准则健全、客户备付金安全保证办法有用,以及可以自动协作备付金银行监督、备付金银行对其事务合规性点评较高。
第三十九条 备付金银行应当与付出组织定时或不定时核对账务,发现客户备付金反常的,应当当即催促付出组织纠正,并当即陈述付出组织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备付金银行法人或其授权分支组织。
第四十条 备付金银行与付出组织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备付金银行向付出组织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报送各类信息、资料时,还应当抄送其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
第四十一条 备付金银行应当于每年第一个季度内,向我国人民银行提交上年度与其协作的一切付出组织的客户备付金存管事务专项陈述,包含备付金寄存、归集、运用、年终余额以及对付出组织事务合规性点评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 付出组织或备付金银行违背本方法的,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根据《非金融组织付出服务处理方法》的相关规则进行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方法由我国人民银行担任解说和修订。
第四十四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我国人民银行布告
〔2013〕第6号
为标准付出组织客户备付金处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付出职业健康有序展开,保护金融和社会安稳,我国人民银行拟定了《付出组织客户备付金存管方法》,现予发布实施。
人民银行
2013年6月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标准付出组织客户备付金处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付出职业健康有序展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组织付出服务处理方法》等规则,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客户备付金的寄存、归集、运用、划转等存管活动。
本方法所称客户备付金,是指付出组织为处理客户托付的付出事务而实践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
第三条 付出组织接纳的客户备付金有必要全额缴存至付出组织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本方法所称备付金银行,是指与付出组织签定协议、供给客户备付金存管服务的境内银职业金融组织,包含备付金存管银行和备付金协作银行。
本方法所称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是指付出组织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专户寄存客户备付金的活期存款账户,包含备付金存管账户、备付金收付账户和备付金汇缴账户。
第四条 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处理客户托付的付出事务和本方法规则的景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移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私行以客户备付金为别人供给担保。
第五条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本方法以及两边协议约好,展开客户备付金存管事务,保证客户备付金安全完好,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备付金银行依照本方法对客户备付金的寄存、运用、划转实施监督,付出组织应当协作。
第六条 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对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存管事务活动进行监督处理。
第二章 备付金银行账户处理
第七条 付出组织的备付金银行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总资产不得低于2000亿元,有关本钱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等危险操控目标契合监管规则。付出组织在同一备付金银行仅开立备付金汇缴账户的,该银行的总资产不得低于1000亿元。
(二)具有监督客户备付金的才能和条件,包含有健全的客户备付金事务操作方法和规程,监测、核对客户备付金信息的技能才能,可以按规则树立客户备付金存管体系。
(三)境内分支组织数量和网点散布可以满意付出组织的付出事务需求,并具有与付出组织事务规划相匹配的体系处理才能。
(四)具有必要的灾祸康复处理才能和应急处理才能,可以保证事务的连续性。
第八条 付出组织应当而且只能挑选一家备付金存管银行,可以根据事务需求挑选备付金协作银行。
本方法所称备付金存管银行是指可以为付出组织处理客户备付金的跨行收付事务,并担任对付出组织寄存在一切备付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信息进行归集、核对与监督的备付金银行。
本方法所称备付金协作银行是指可以为付出组织处理客户备付金的收取和本银行支取事务,并担任对付出组织寄存在本银行的客户备付金进行监督的备付金银行。
第九条 付出组织应当与备付金银行或其授权的一个境内分支组织签定备付金协议,约好两边的权力、职责和职责。
备付金协议应当约好付出组织从备付金银行划转客户备付金的付出指令,以及客户备付金发作丢失时两边应当承当的偿付职责和相关偿付方法。
备付金协议对客户备付金安全保证的职责约好不明的,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应当优先保证客户备付金安全及付出事务的连续性,不得因争议影响客户正当权益。
第十条 付出组织与备付金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应当自备付金协议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别离向付出组织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报备。
备付金协议内容发作改变的,对比前款处理。
第十一条 付出组织应当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至少一个自有资金账户。
付出组织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应当与自有资金账户分户处理,不得处理现金支取。
第十二条 备付金存管账户是付出组织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的,可以以现金方法接纳客户备付金、以银行转账方法处理客户备付金收取和支取事务的专用存款账户。
付出组织在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存管账户。
第十三条 备付金收付账户是付出组织在备付金协作银行开立的,可以以现金方法或以银行转账方法接纳客户备付金、以本银行资金内部划转方法处理客户备付金支取事务的专用存款账户。
付出组织在同一备付金协作银行或其授权的分支组织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收付账户。
第十四条 备付金汇缴账户是付出组织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可以以现金方法接纳或以本银行资金内部划转方法接纳客户备付金的专用存款账户。
备付金银行应当于每日经营终了前,将备付金汇缴账户内的资金全额划转至付出组织的备付金存管账户或在同一备付金协作银行开立的备付金收付账户。
付出组织可以经过备付金汇缴账户将客户备付金直接退回至原资金转出账户。
第十五条 付出组织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应当出具其开立根本存款账户规则的证明文件、根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付出事务许可证》(副本)和备付金协议。
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的称号应当标明付出组织称号和“客户备付金”字样。
第十六条 付出组织在满意处理日常付出事务需求后,可以以单位定时存款、单位告诉存款、协议存款或我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方法寄存客户备付金。
付出组织以前款规则的非活期存款方法寄存客户备付金的,应当将备付金存管账户或备付金收付账户内的客户备付金转存至付出组织在同一开户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视同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恪守本方法有关规则。
付出组织经过备付金收付账户转存的非活期存款,寄存期限不得超越12个月。非活期存款转为活期存款的,应退回至原转存的备付金账户。
第十七条 付出组织的分支组织应当将接纳的客户备付金寄存在以付出组织名义开立的备付金银行账户,不得以该分支组织本身的名义开立备付金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 付出组织拟吊销部分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当书面奉告该备付金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并于拟吊销账户内的资金全额转入接受账户后,处理销户手续。
付出组织拟吊销部分备付金存管账户的,接受账户为付出组织在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开立的备付金存管账户;拟吊销备付金收付账户的,接受账户为备付金存管账户;拟吊销备付金汇缴账户的,接受账户为付出组织的备付金存管账户或在同一备付金协作银行开立的备付金收付账户。
第十九条 付出组织拟改变备付金存管银行并吊销悉数备付金存管账户的,应当提早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陈述改变理由、时刻组织、改变后的备付金存管银行以及接受账户信息等事项。
改变前的备付金存管银行应当于资金划转结清当日,吊销付出组织在该行开立的悉数备付金存管账户。
第二十条 付出组织停止付出事务的,应当在依照《非金融组织付出服务处理方法》规则提交的客户权益保证计划中,阐明备付金银行账户吊销事项,并根据批复处理销户手续。
第二十一条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协作银行应当在备付金银行账户开立、改变、吊销当日别离书面奉告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应当在备付金银行账户开立起5个工作日内、改变或吊销起2个工作日内,向付出组织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报备。
第二十二条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应当妥善保管备付金银行账户信息,保证客户信息安全和买卖安全。
第三章 客户备付金的运用与划转
第二十三条 付出组织应当在收到客户备付金或客户划转客户备付金不行吊销的付出指令后,处理客户托付的付出事务,不得提早处理。
第二十四条 付出组织经过银行转账方法接纳的客户备付金,应当直接缴存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按规则可以现金方法接纳的客户备付金,应当在收讫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缴存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十五条 付出组织每月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寄存的客户备付金日终余额合计数,不得低于上月一切备付金银行账户日终余额合计数的50%。
第二十六条 付出组织只能经过备付金存管银行处理客户托付的跨行付款事务,以及调整不同备付金协作银行的备付金银行账户头寸。
付出组织在备付金协作银行寄存的客户备付金,不得跨行划转至备付金存管银行之外的商业银行。
第二十七条 不同付出组织的备付金银行之间不得处理客户备付金的划转。
第二十八条 付出组织按规则为客户处理备付金换回的,应当经过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资金,不得运用现金;按规则可以现金方法为客户处理备付金换回的,应领先经过自有资金账户处理,再从其备付金存管账户将相应额度的客户备付金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第二十九条 付出组织应当按季计提危险准备金,寄存在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开立的危险准备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补偿客户备付金特定丢失以及我国人民银行规则的其他用处。
危险准备金依照一切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总额的必定份额计提。付出组织开立备付金收付账户的协作银行少于4家(含)时,计提份额为10%。付出组织添加开立备付金收付账户的协作银行的,计提份额动态进步。
危险准备金的计提与处理方法由我国人民银行另行拟定。
第三十条 付出组织的付出事务手续费收入划转至客户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的,付出组织应当经过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其授权分支组织结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第三十一条 付出组织因处理客户备付金划转发生的手续费费用,不得运用客户备付金付出。
第三十二条 付出组织因以现金方法为客户处理备付金换回、结转付出事务手续费收入等触及的自有资金账户,应当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的自有资金账户中确认,且一家付出组织只能确认一个自有资金账户。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存管银行应当自自有资金账户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别离向付出组织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报备。付出组织拟改变自有资金账户的,应当提早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陈述改变原因、改变后的自有资金账户、改变时刻等事项。
第三十三条 付出组织应当依照备付金协议约好向备付金银行提交付出指令,并保证相关资金划转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
备付金银行应当对付出指令审阅无误后,处理资金划转,必要时可以要求付出组织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备付金银行有权拒绝执行付出组织未按约好发送的付出指令。
第三十四条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应当树立客户备付金信息核对机制,逐日核对客户备付金的寄存、运用、划转等信息,并保存核对记载。
第四章 监督处理
第三十五条 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依法对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存管事务活动实施非现场监管以及现场查看。
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有权根据监管需求,调阅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相关买卖、管帐处理和档案资料,要求付出组织对其客户备付金等相关项目进行外部专项审计。
我国人民银行树立付出组织客户备付金信息核算监测、核对校验准则,组织建设相关体系。
第三十六条 我国付出清算协会对付出组织客户备付金存管事务活动进行自律处理。
第三十七条 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根据《非金融组织付出服务处理方法》和本方法监督处理付出组织实缴货币本钱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份额、备付金存管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寄存份额、危险准备金计提份额。
付出组织在备付金银行账户中寄存客户备付金以外资金的,可以在核算前款规则的份额时,向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请求扣减。
第三十八条 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付出组织可以向我国人民银行请求恰当调整第三十七条所规则的份额:
(一)付出组织的付出事务可以被备付金银行实时监测;
(二)付出组织和备付金银行可以逐日逐笔核对客户备付金买卖明细;
(三)付出组织能经过备付金银行为客户供给备付金信息查询;
(四)付出组织的公司管理标准、危险处理准则健全、客户备付金安全保证办法有用,以及可以自动协作备付金银行监督、备付金银行对其事务合规性点评较高。
第三十九条 备付金银行应当与付出组织定时或不定时核对账务,发现客户备付金反常的,应当当即催促付出组织纠正,并当即陈述付出组织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备付金银行法人或其授权分支组织。
第四十条 备付金银行与付出组织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备付金银行向付出组织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报送各类信息、资料时,还应当抄送其所在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
第四十一条 备付金银行应当于每年第一个季度内,向我国人民银行提交上年度与其协作的一切付出组织的客户备付金存管事务专项陈述,包含备付金寄存、归集、运用、年终余额以及对付出组织事务合规性点评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 付出组织或备付金银行违背本方法的,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根据《非金融组织付出服务处理方法》的相关规则进行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方法由我国人民银行担任解说和修订。
第四十四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