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10:43
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是什么
一、概念
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是指伪造并分布虚伪现实,危害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给别人形成严峻丢失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行为。
商业诺言,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运营者的经济能力、诺言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点评,即该运营者在经济生活中诺言、名誉的位置。
产品名誉,是指社会公众对一运营者的产品功能、质量所给予的社会点评,即该产品在经济生活中的位置。
二、《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一条 伪造并分布虚伪现实,危害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给别人形成严峻丢失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则之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则处分。
三、立案规范
伪造并分布虚伪现实,危害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给别人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1.严峻波折别人正常出产运营活动或许导致停产、破产的;
2.形成恶劣影响的。
四、构成要件
(一)客体特征
现在对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客体的论说存在两种观念:其一,杂乱客体说。但在侵略客体内容上又存在不同:有人以为包含商业诺言和产品名誉的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与商场次序;有人以为包含别人的商业品格和名誉权力与正常的竞赛次序;有人以为包含被害者对其商业诺言和产品名誉遭到客观公共的点评所享有的不受侵略的权力与受我国法律维护的正常有序的社会主义商场次序;有人以为包含公平竞赛的商业次序和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有人以为包含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和商场管理次序;有人以为包含其他出产者、运营者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与社会主义商场下正常的竞赛次序;还有人以为包含商场经济次序和别人的合法权益。其二,单一客体说。有人以为是别人的商业诺言和产品名誉;有人以为是别人商业诺言、产品名誉权;有人以为是商业品格权。
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侵略的是杂乱客体,包含商场买卖次序和商誉权。商誉权是指运营者依法对其发明的商誉享有专有权和享有商誉不受危害的权力。从本质上看,商誉权是一种智力产业权,其产业内容的体现形状是无形的(物质的),归于知识产权领域。从内容上看,商誉权具有人身性和产业性两层内容,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类似。商誉权不能等同于商誉,商誉权是商誉主体依法享有商誉不受危害的权力,商誉的维护经过商誉权的行使来完成。商誉权与品格权、名誉权应严加差异。商誉权和名誉权在主体规模、点评内容、完成方法以及内容特点等方面均有差异。因而,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侵略的直接客体之一应是别人的商誉权,而不是别人的品格权、名誉权。
(二)客观特征
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伪造并分布虚伪现实,危害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给别人形成严峻丢失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行为。包含三个要素:其一,伪造并分布虚伪现实;其二,危害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其三,形成严峻丢失或许具有其他严峻情节。
1.伪造并分布虚伪现实
“伪造”是指惹是生非,随便假造,或许以小夸张,引人误解;“分布” 是指以文字、言语为手法将伪造状况在社会或必定规模内加以传达、分散。“分布”的手法可所以言语、文字或图形,也可所以三者组合。“分布”的方法可所以口头方法,也可所以书面方法;可所以当众揭露传达,也可所以暗里隐秘奉告。“虚伪现实”是指下降、破坏别人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的虚伪状况。包含彻底虚拟的现实和部分虚拟的现实。伪造并分布虚伪现实,是指派用言语、文字、音象、图像、网络、流动性宣扬等手法,虚拟曲解某种晦气于竞赛对手的现实,并向外传达,以便第三人知晓的行为。归纳而言,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伪造分布虚伪现实可以分为:一是由侵权人自己伪造并分布虚伪现实;二是由侵权人自己伪造虚伪现实,教唆或许收购别人(如新闻前言)等方法去分布;三是教唆或许收购别人危害产品名誉。在第二种和第三种状况下,一般可构成共同违法。
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客现方面存在五种行为体现方法:
其一,经过发布比照性广告、声明性广告,发出揭露信或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法分布伪造的虚伪现实,歹意下降、诽谤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比照性广告,是指含有比照内容的广告,即经过选取某一个、某一类产品或许服务进行比照,用以阐明产品、服务的长处或许特征的广告。比照性广告或许在对自己的产质量量、制形成分、用处等作直接的虚伪宣扬或引人误解的宣扬的一起,直接对竞赛者的产品进行下降或引人误解的宣扬;或许经过对本身产品的质量,制形成分等作直接的虚伪宣扬或引人误解的宣扬,以直接对竞赛者的产品进行下降性宣扬,简单形成伪造或分布虚伪现实。声明性广告,是指含有声明性内容的广告,往往借夸张自己商业名誉和产品诺言以下降竞赛对手,抬高自己。
其二,安排人员以客户或顾客的名义向商场监管部门、顾客协会或新闻单位等虚伪投诉,诽谤和危害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这种方法的投诉理由一般为:产质量量低质,服务质量差,违背法律规则,侵略顾客权益。
其三,在事务洽谈等揭露场合故意向竞赛对手的客户或顾客分布伪造的虚伪现实,下降和诽谤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分布虚伪现实可以采纳书面方法,也可以采纳口头方法。这种方法往往可以经过商业信息发布会、产品买卖会议分布虚伪言辞,也可以经过独自的商务洽谈、电话攀谈等方法施行;既有运营者自己使用言辞施行,也有运营者指派、收购、教唆本单位员工或其别人施行此行为。伪造并分布的虚伪现实有必要到达足以危害别人产品诺言、商业名誉,不然便不或许给别人形成严峻丢失,不归于刑法调控规模。
其四,歹意诉讼,即伪造侵权现实并经过诉讼向社会公众分布这种虚伪现实,下降和危害别人的商誉。歹意诉讼,又称乱用诉讼。它是指当事人出于不合法的动机和意图,在明知自己缺少胜诉理由的状况下,以合法方法进行歹意诉讼,以期经过诉讼而给对方当事人形成某种危害成果。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例和司法实践来看,大都国家都供认歹意诉讼并采纳必要的法律手法予以制裁或对受害方给予救助。行为人经过歹意诉讼危害别人商业诺言、产品名誉,往往更简单使大众信任行为人伪造的虚伪现实,形成的危害性也较大,应严峻惩办。
其五,在产品包装或阐明书上,下降和诽谤别人出产、出售的同类产品,危害别人的产品名誉。
2.“给别人形成严峻丢失”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
“给别人形成严峻丢失”和“有其他严峻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需具有其一,则构成违法。关于诽谤商誉行为形成的丢失应怎么确定,有学者以为应包含直接经济丢失和直接经济丢失两部分。直接经济丢失包含客商退货丢失、产品滞销丢失、正名宣扬花费。直接经济丢失包含客商间断履行合同而减收的可得利益、滞销停产期间的设备搁置折旧费和借款利息等。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之“严峻丢失”是否包含无形产业丢失?有观念以为,严峻丢失包含多方面,既可所以有形资产丢失,也可所以无形资产丢失;既可所以直接丢失,也可所以直接丢失;既可所以实践丢失,也可所以潜在丢失。“严峻丢失”归于刑法中的危害成果。所谓危害成果是指违法行为对违法客体所形成的实践的危害,是对直接客体的危害成果。严峻丢失是指严峻的物质性丢失,客观存在且可以估计和丈量。因而,严峻丢失是指实践丢失,而不包含直接丢失及潜在的丢失。
何谓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之“情节严峻”,有学者以为,“有其他严峻情节”包含行为人屡次伪造并分布虚伪现实,诽谤别人商誉,严峻打乱正常的商场竞赛次序的;因危害别人商誉从前受过两次行政处分或民事处分又施行上述行为的;危害别人商誉的手法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或许致使别人运营堕入特别窘境,被逼停产、歇业、转产乃至破产的,等等,均可以为“有其他严峻情节。”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之“情节严峻”包含如下四个方面:
(1)致使别人出产运营活动严峻受阻或无法展开,如产品严峻积压、滞销,客户纷繁退货或拒收货品、拒付货款;
(2)导致别人濒临破产或被责令歇业整顿;
(3)屡次施行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行为;
(4)形成恶劣影响的。司法实践中,确定情节是否严峻,应着重考虑行为所形成的危害成果,关于尚不形成或许危害较细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许行政责任,而不以违法论处。
(三)主体要件
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的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单位。
司法实践中,首要体现为两类主体;一是商誉主体的竞赛对手,处于晦气位置的同行,其他出产者和运营者;二是新闻、报刊、电视台等前言。一般来说,多为“别人”的竞赛对手,即与“别人”出产相同或近似产品或供给同类服务或近似服务的出产者和运营者。需求指出的是,行为人假如受运营者收购或教唆,故意在社会公众中分布伪造的虚伪现实,诽谤和危害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且到达“给别人形成严峻丢失”或“有其他严峻情节”程度的,即应以为与运营者构成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的共同违法。
(四)片面要件
二是行为人期望这种危害成果的发作。一般来说,行为人伪造并分布虚伪现实危害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动机在于下降别人的竞赛能力,从而使自己打败竞赛对手取得经济利益。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