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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8 03:14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化社会,也是一个信息与科技高度开展的社会,当违法和信息技术与科技联合起来,变成高科技违法,那么关于公安机关侦办案子带来必定的困扰。许多的依据因为不能持久保存,就导致许多信息变得没有价值。那么能不能很好的把这些依据保存下来是侦办案子的要害,内行政诉讼中也是这样。那么,什么是行政诉讼依据保全?行政诉讼依据的品种是什么?行政诉讼依据保全的条件什么?今日,听讼小编为你解疑答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行政诉讼依据保全条件
1、请求保全的是或许灭失或今后难以获得的依据;
2、请求保全的依据需求与待证现实之间具有适当的关联性;
3、请求依据保全有必要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4、假如法院以为需求供给担保的,当事人应当供给担保;
5、法令司法解释规则诉前依据保全的,从其规则。
所谓诉前依据保全,是指在起诉前,法院依据好坏关系人的请求,关于或许灭失或今后难以获得的依据资料进行提取保存或许查封的一种诉讼行为。
行政诉讼依据保全概念
行政诉讼依据保满是指人民法院在依据或许灭失或今后难以获得的状况下,采纳制造笔录、绘图、摄影、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依据等办法使依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
行政诉讼依据的品种
依据不同规范能够将依据分为直接依据和直接依据、原始依据和传来依据、首要依据和非有必要依据、言词依据和什物依据、本证和反证等。《行政诉讼法》依据依据的来历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子现实有关的人的思想或许行为的书面资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信件、处理决议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有必要提交的书证。
2.依据。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标准等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如闯祸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响、图画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载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许直接了解案子状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子现实的陈说。一般状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说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答应,能够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老练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说。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子现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说和供认。
6.判定定论。即具有专业技术专长的判定人使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子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定论。依据判定目标的不同,可分为医学判定、文书判定、技术判定、管帐判定、化学判定、物理判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许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子有关的现场或许物品进行勘测、查验、丈量、绘图、摄影等所作的记载。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内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子有关的现场状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载。
以上便是行政诉讼依据保全的概念、品种以及保全的条件,依据这一系列的法令法规要求,一系列给社会形成严重影响的违法才干及时遭到处分,办案的功率也会大大提高。假如您对这方面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听讼网为你供给专业的咨询团队,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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