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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证券承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06:43
最近在各种当地各个场合常常听到证券承销一词。那么,什么是证券承销呢?证券承销是什么样的方法?承销的内容又有哪些呢?关于这些问题,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总结了以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协助我们了解什么是证券承销?
一、证券承销的概念与方法
证券承销是指具有证券承销事务资历的证券公司,承受证券发行人的托付,在法令规矩或约好的时刻范围内,使用自己的良好信誉和出售途径将拟发行的证券出售出去,并因此收取必定份额的承销费用的一毓活动。法令规矩承销分为代销与包销,这是从承销职责方法不同作出的差异。代销与包销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仅为一般的托付署理联系,在法定或约好的期限内不能完结证券出售使命时,余额交还发行公司,证券公司不承当发行危险,因此收费也较低;后者是指全额包销,证券公司在相关的时刻范围内不能悉数售出发行证券的,自己买下悉数余额,证券公司危险大,收取费用也较高,且往往须经过融资来满意包销余额的资金需求。
二、承销协议内容
承销证券,证券公司与发行人有必要签订协议,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称号、居处及法定代表人名字协议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约好,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特定的债权债务联系。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标明合同主体的身份,这是任何一个同须载明的事项,不然无法清晰特定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
2、代销、包销证券的品种、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这是承销协议的主体内容,是清晰两边当事人之间详细权力和责任的要害部分,缺少这些基本问题的约好则承销无效。
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经济活动的一个特色便是流通性,法令鼓舞恰当的快节奏流通,不维护超越法定时效的民事权力。约好时效不得超越法定时效,所以约好期限是可少于90日,不行多于90日。
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法及日期付款方法及日期不同,会影响到两边当事人的权力、诉讼时效、诉讼地址及裁定事项。假如没有载明付款日期,证券公司可于发生纠纷后随时要求发行人偿付;假如没有载明付款方法与地址,发行人应在证券公司所在地以公平合理的方法(如转帐)结算。
5、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方法 这是在合同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承销商的事务收入和获得收入的方法,没有此项规矩,则会导致合同无效
6、违约职责一个完好的协议庆包含违约职责部分。假如协议没有违约职责条款,并不影响协议的建立,违约职责将依照两边当事人的差错程度,由各自按法定方法承当。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矩的其他事项此项规矩是个口袋条款,即中国证监会能够依据证券承销的实践经验总结,要求承销协议具有相应条款。此外,因为每次承销事务都或多或少有其特色,承销协议还应包含两边当事人的其他内容。
三、证券承销的规矩
揭露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挑选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吸引证券承销事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揭露发行征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进行核对;发现含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遣漏的,不得进行出售活动;现已出售的,有必要当即中止出售活动,并采纳纠正办法。向社会揭露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越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加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越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确保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前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将包销状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存案。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四,应当在代销期满的15日内,与发行人一起将证券代销状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存案。股票发行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洽谈确认,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境内企业直接或许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许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买卖,有必要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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