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以公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3:57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公民将自己的产业赠与别人的,就需求与受赠人签定赠与合同,而为了防止赠与行为产生纠纷,还能够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那么已签定好的赠与合同还能够公证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已签定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不能够公证
赠与合同必需公证自2015年7月1日起,个人在处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能够不必再向税务部分提交有关赠与公证资料。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在7月3日发布的2015年第50号布告中划定,个人以离婚产业切割,赠与特订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法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契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产品生意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划定的,在处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供给房产一切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承受赠与公证书”,或两边"赠与合同公证书”。
该布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赠与人赠与的房子必需是赠与人个人一切的合理产业。
假设赠与人赠与的房子归于赠与人与爱人(或许其别人)共有的产业,赠与人应当与爱人(或许其别人)一起签定赠与合同并一起申办公证或许获得共有人的书面赞同。
签定赠与合同必需是出于自愿,必需是实在的意思表明,假设因为歹意勾结或许遭到诈骗,钳制等原因导致意思表明不实在,则或许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能够吊销公证书。
不得以签定赠与合同的方法躲避税收或许实行其他法定责任,不然,因而所导致丢失及结果由请求人自己承当。
公证处能够吊销公证书。
假设赠与人的实在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子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一切,不作为受赠人与其爱人的夫妻共有产业,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子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产业,不作为受赠人与其爱人的夫妻共有产业”的意思表明写进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求处理挂号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分处理挂号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产业需求到相关部分往处理改变挂号手续。
如不及时承受赠与物,不及时往处理搬运挂号手续,一旦泛起预料不到的结果由当事人自已担任。
如将房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划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置该产业。
赠与合同公证的方式,是指公证安排根据天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按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产业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明承受赠与的实在性,合理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文书表现方式。
自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划定:"处理赠与公证,可采纳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方式。
二、吊销赠予的条件是什么
1、无因吊销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缔结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吊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品德责任性质;
(4)只能在赠与产业交给之前行使吊销权。
2、有因吊销的行使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①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许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②对赠与人有抚养责任而不实行的;
③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的责任的。
(2)应当在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吊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吊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吊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逝世或许损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已签定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不能够公证”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最新的法令规则,进行公证并不是赠与合同收效的必要条件,所以现已签定的赠与合同能够公证也能够不公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已签定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不能够公证
赠与合同必需公证自2015年7月1日起,个人在处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能够不必再向税务部分提交有关赠与公证资料。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在7月3日发布的2015年第50号布告中划定,个人以离婚产业切割,赠与特订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法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契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产品生意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划定的,在处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供给房产一切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承受赠与公证书”,或两边"赠与合同公证书”。
该布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赠与人赠与的房子必需是赠与人个人一切的合理产业。
假设赠与人赠与的房子归于赠与人与爱人(或许其别人)共有的产业,赠与人应当与爱人(或许其别人)一起签定赠与合同并一起申办公证或许获得共有人的书面赞同。
签定赠与合同必需是出于自愿,必需是实在的意思表明,假设因为歹意勾结或许遭到诈骗,钳制等原因导致意思表明不实在,则或许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能够吊销公证书。
不得以签定赠与合同的方法躲避税收或许实行其他法定责任,不然,因而所导致丢失及结果由请求人自己承当。
公证处能够吊销公证书。
假设赠与人的实在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子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一切,不作为受赠人与其爱人的夫妻共有产业,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子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产业,不作为受赠人与其爱人的夫妻共有产业”的意思表明写进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求处理挂号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分处理挂号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产业需求到相关部分往处理改变挂号手续。
如不及时承受赠与物,不及时往处理搬运挂号手续,一旦泛起预料不到的结果由当事人自已担任。
如将房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划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置该产业。
赠与合同公证的方式,是指公证安排根据天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按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产业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明承受赠与的实在性,合理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文书表现方式。
自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划定:"处理赠与公证,可采纳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方式。
二、吊销赠予的条件是什么
1、无因吊销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缔结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吊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品德责任性质;
(4)只能在赠与产业交给之前行使吊销权。
2、有因吊销的行使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①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许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②对赠与人有抚养责任而不实行的;
③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的责任的。
(2)应当在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吊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吊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吊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逝世或许损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已签定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不能够公证”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最新的法令规则,进行公证并不是赠与合同收效的必要条件,所以现已签定的赠与合同能够公证也能够不公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