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18:36
不同性质的企业,企业内部的安排结构是不一样的,所采纳的各种方式方法也是各有所不同的。那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利组织是什么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收拾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利组织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利组织,决议合营企业的全部重大问题。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洽谈,在合同、规章中确认,并由合营各方派遣和调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洽谈确认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依据平等互利的准则,决议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规章规则,讨论决议合营企业的全部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出产经营活动方案、出入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方案、歇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录用或延聘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以上,便是由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内容,期望能够帮您处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利组织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利组织,决议合营企业的全部重大问题。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洽谈,在合同、规章中确认,并由合营各方派遣和调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洽谈确认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依据平等互利的准则,决议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规章规则,讨论决议合营企业的全部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出产经营活动方案、出入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方案、歇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录用或延聘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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