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出轨怀孕,男方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12:02【案情】
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05年11月成婚。次年2月,在查看身体时,王某发现张某已怀孕5个月。在王某的再三追问下,张某供认婚前与前男友曾发作性关系并导致怀孕。王某以为张某欺骗了自己,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要求免除与张某的,张某不赞同离婚。
【争议】
女方婚前与别人发作性关系形成怀孕,婚后怀孕期间男方申述离婚应否支撑?
第一种定见以为,《婚姻法》规则,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1年内或间断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本案中,张某尚在怀孕期间,王某的离婚恳求不应当受理。
第二种定见以为,适用《婚姻法》的上述规则时,对男方申述权的约束不能肯定地了解。《婚姻法》一起还规则,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本案中,张某在婚前与别人发作性行为导致怀孕并向王某隐瞒了上述事实,违反了夫妻间彼此忠诚的责任。王某申述离婚,归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规模,应当予以受理。至于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两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决裂。夫妻感情如确已决裂,经调停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分析】
编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是: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1年内或间断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上述规则表现了对特定期间内的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别维护。但法令对男方特定期间内申述权的约束并不是肯定的,假如因为某些特别原因,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受此约束,首要包含以下几种:(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别人通奸所造成的;(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康复;(三)男方受优待,不胜忍耐的;(四)一方对他方有损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景象的。因而,假如女方婚后与别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有充沛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