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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有哪些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00:03
当员工发作工伤事故后,能够享受到哪些待遇?怎么处理手续?日前,合肥市人社局发布了工伤保险业务详细七项待遇。
待遇一、工伤医疗费。抢救医治,由单位在工伤员工医疗完结后30日内,带着工伤确定决定书、病历及复印件、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到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处理申报;后续医治或旧伤复发的,经承认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组织处理存案方可医治,医治费用由定点医疗组织与经办组织结算。
待遇二、工伤恢复费。恢复工伤员工,由单位持恢复承认书到市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存案同意后,到工伤恢复定点组织进行恢复医治,恢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
待遇三、辅佐用具装备费。经承认可装备辅佐用具的工伤员工,由单位持《承认项目定论通知书》到市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存案同意后,到定点辅佐用具装备组织,按省人社厅《辅佐用具装备项目和费用限额表》规则装备辅佐用具,由基金付出费用。
待遇四、劳动能力判定费。持劳动能力判定费原始发票、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书,到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处理。
待遇五、伤残补偿待遇。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持工伤确定决定书、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书;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持相关资料,上述两项待遇均到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处理。
待遇六、工亡补偿待遇。包含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单位持工伤确定决定书,契合供养条件的供给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资料,到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处理。
待遇七、住院膳食补助费及统筹区域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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