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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以及山东省部分罪名量刑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11:43
全国以及山东省部分罪名量刑规范 一、偷盗罪: 全国规范: 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规范如下:(一)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
全国以及山东省部分罪名量刑规范
一、偷盗罪:
全国规范:
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规范如下:
 (一)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山东规范:
较大:1000
巨大:10000
特别巨大:60000
二、欺诈罪:
全国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1996.12.16法发〔1996〕32号)
一、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构成欺诈罪。
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
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0万元以上的,归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是确认欺诈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仅有情节。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也应确认为“情节特别严峻”:
(1)欺诈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一起欺诈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
(2)惯犯或许流窜作案危害严峻的;
(3)欺诈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急需的出产材料,严峻影响出产或许形成其他严峻丢失的;
(4)欺诈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助、医疗款物,形成严峻后果的;
(5)浪费欺诈的资产,致使欺诈的资产无法返还的;
(6)运用欺诈的资产进行违法违法活动的;
(7)曾因欺诈受过刑事处分的;
(8)导致被害人逝世、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行为,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则追查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追查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起伏内,别离确认本地区履行的个人欺诈“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施行欺诈,追查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则的数额,确认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详细数额规范,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全国规范:
较大:2000——4000;
巨大:3万——5万
三、敲诈勒索罪:
全国规范:
1、  敲诈勒索公私产业“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
2、  敲诈勒索公私资产“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
山东省规范:
较大:2000
巨大:2万
四、争夺罪:
全国规范:
第一条争夺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规范如下:
 (一)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五、骗得出口退税罪:
全国规范:
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则的“数额较大”;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则的“数额巨大”;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则的“数额特别巨大”。
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
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的追诉规范,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规则,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打乱金融次序,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给存款人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给存款人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2001年4月18日
一、私运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私运假造的钱银,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许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请求公司挂号运用虚伪证明文件或许采纳其他欺诈手法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公司挂号主管部门,获得公司挂号,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缺乏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到达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许其他债权人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②向公司挂号主管人员受贿或许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三、虚伪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背公司法的规则未交给钱银、什物或许未搬运产业权,虚伪出资,或许在公司建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伪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①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许无法正常运营的;   ②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伪出资、抽逃出资的;  ③因虚伪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虚伪出资、抽逃出资的;  ④运用虚伪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160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征集办法中隐秘重要现实或许假造严峻虚伪内容,发行股票或许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2、假造政府公函、有用证明文件或许相关凭据、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运用不合法征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搬运或许隐秘所征集资金的;  
6、形成恶劣影响的。  
五、供给虚伪财会陈述案(刑法第161条)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大众供给虚伪的或许隐秘重要现实的财政管帐陈述,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形成股东或许其别人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股票被撤销上市资历或许生意被逼停牌的。 
六、波折清算案(刑法第162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形成债权人或许其别人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七、藏匿、毁掉管帐材料案(刑法第162条之一) 藏匿或许成心毁掉依法应当保存的管帐凭据、管帐账簿、财政管帐陈述,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藏匿、毁掉的管帐材料触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为躲避依法查处而藏匿、毁掉或许拒不交出管帐材料的。 
八、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刑法第163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或许在经济往来中,违背国家规则,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一切,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九、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刑法第164条)  
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资产,个人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不合法运营同类运营案(刑法第165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司理运用职务便当,自己运营或许为别人运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运营,获取不合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一、为亲朋不合法牟利案(刑法第166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便当,为亲朋不合法牟利,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形成国家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有关单位停产、破产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签定、履行合同渎职上圈套案(刑法第167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峻不担任任被欺诈,形成国家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许直接经济丢失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予追诉。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运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峻不担任任,形成国家外汇上圈套购或许逃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渎职案(刑法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峻不担任任,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形成国家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许破产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十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形成国家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许破产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十五、徇私舞弊贱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刑法第169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贱价折股或许贱价出售,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形成国家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许破产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十六、假造钱银案(刑法第170条) 
假造钱银,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许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七、出售、购买、运送假币案(刑法第171条第1款)  
出售、购买假造的钱银或许明知是假造的钱银而运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八、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交换钱银案(刑法第171条第2款)  
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假造的钱银或许运用职务上的便当,以假造的钱银交换钱银,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许币量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九、持有、运用假币案(刑法第172条)  
明知是假造的钱银而持有、运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十、变造钱银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钱银,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十一、私行建立金融机构案(刑法第174条第1款)  
未经我国人民银行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私行建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私行建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稳妥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的; 
2、私行建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稳妥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准备安排的。 
二十二、假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运营答应证、同意文件案(刑法第174条第2款) 
假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生意所、期货生意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稳妥公司或许其他金融机构运营答应证或许同意文件的,应予追诉。 
二十三、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以转贷牟利为意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别人,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二十四、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案(刑法第176条)  
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打乱金融次序,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给存款人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给存款人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十五、假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77条)  
假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假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假造、变造金融票证,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十六、假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刑法第178条第1款)  
假造、变造国库券或许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十七、假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8条第2款)  
假造、变造股票或许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十八、私行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9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私行发行股票或许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不能及时清偿或许清退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二十九、内情生意、走漏内情信息案(刑法第180条)  
证券、期货生意内情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许不合法获取证券、期货生意内情信息的人员,在触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生意或许其他对证券、期货生意价格有严峻影响的信息没有揭露前,买入或许卖出该证券,或许从事与该内情信息有关的期货生意,或许走漏该信息,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内情生意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屡次进行内情生意、走漏内情信息的;  
3、致使生意价格和生意量反常动摇的;  
4、形成恶劣影响的。  
三十、假造并传达证券、期货生意虚伪信息案(刑法第181条第1款)  
假造而且传达影响证券、期货生意的虚伪信息,打乱证券、期货生意市场,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形成投资者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致使生意价格和生意量反常动摇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三十一、拐骗投资者生意证券、期货合约案(刑法第181条第2款)  
证券生意所、期货生意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许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成心供给虚伪信息或许假造、变造、毁掉生意记载,拐骗投资者生意证券、期货合约,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形成投资者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致使生意价格和生意量反常动摇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三十二、操作证券、期货生意价格案(刑法第182条) 操作证券、期货生意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许转嫁危险,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不合法获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生意价格和生意量反常动摇的;  
3、以暴力、钳制手法逼迫别人操作生意价格的; 
4、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操作证券、期货生意价格,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操作证券,期货生意价格的。 
三十三、违法向关系人发放借款案(刑法第186条第1款) 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背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向关系人发放信用借款或许发放担保借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借款的条件,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违法向关系人发放借款,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法向关系人发放借款,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十四、违法发放借款案(刑法第186条第2款) 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背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向关系人以外的其别人发放借款,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违法发放借款,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法发放借款,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十五、用账外客户资金不合法拆借、发放借款案(刑法第187条)  
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意图,采纳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办法,将资金用于不合法拆借、发放借款,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用账外客户资金不合法拆借、发放借款,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用账外客户资金不合法拆借、发放借款,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十六、不合法出具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88条) 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背规则,为别人出具信用证或许其他保函、收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违背规则为别人出具金融票证,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背规则为别人出具金融票证,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十七、对违法收据承兑、付款、确保案(刑法第189条)  
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收据事务中,对违背收据法规则的收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许确保,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对违背收据法规则的收据予以承兑、付款、确保、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对违背收据法规则的收据予以承兑、付款、确保,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十八、逃汇案(刑法第190条) 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违背国家规则,私行将外汇寄存境外,或许将境内的外汇不合法搬运到境外,单笔或许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三十九、骗购外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不合法生意外汇违法的决议第1条) 
骗购外汇,数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四十、洗钱案(刑法第191条) 明知是毒品违法、黑社会性质的安排违法、私运违法的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为粉饰、隐秘其来历和性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供给资金账户的;  
2、帮忙将产业转换为现金或许金融收据的; 
3、经过转账或许其他结算办法帮忙资金搬运的; 
4、帮忙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办法粉饰、隐秘违法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历的。 
四十一、集资欺诈案(刑法第192条)  
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欺诈办法不合法集资,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欺诈,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欺诈,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十二、借款欺诈案(刑法第193条)  
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欺诈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四十三、收据欺诈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进行金融收据欺诈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收据欺诈,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收据欺诈,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十四、金融凭据欺诈案(刑法第194条第2款)  
运用假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据、汇款凭据、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据进行欺诈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凭据欺诈,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凭据欺诈,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十五、信用证欺诈案(刑法第195条)  
进行信用证欺诈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运用假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许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2、运用报废的信用证的;  
3、骗得信用证的;  
4、以其他办法进行信用证欺诈活动的。  
四十六、信用卡欺诈案(刑法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欺诈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运用假造的信用卡,或许运用报废的信用卡,或许冒用别人信用卡,进行欺诈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四十七、有价证券欺诈案(刑法第197条)  
运用假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许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欺诈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四十八、稳妥欺诈案(刑法第198条)  进行稳妥欺诈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稳妥欺诈,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稳妥欺诈,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十九、偷税案(刑法第201条) 
交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而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交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五十、抗税案(刑法第202条) 
以暴力、要挟办法拒不缴交税款的,应予追诉。 
五十一、躲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203条)  
交税人欠缴应交税款,采纳搬运或许藏匿产业的手法,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五十二、骗得出口退税案(刑法第204条第1款)  
以假报出口或许其他欺诈手法,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五十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虚开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许致使国家税款上圈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五十四、假造、出售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6条)  
假造或许出售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五十五、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7条)  
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五十六、不合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8条第1款) 
不合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购买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五十七、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1款) 
假造、私行制作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的能够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五十八、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2款)  
假造、私行制作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的不具有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用的普通发票五十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五十九、不合法出售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3款) 
不合法出售能够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五十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六十、不合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4款)  
不合法出售普通发票五十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六十一、冒充注册商标案(刑法第213条)  
未经注册商标一切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冒充别人注册商标,不合法运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冒充别人注册商标,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冒充别人驰名商标或许人用药品商标的; 
4、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冒充别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冒充别人注册商标的; 
5、形成恶劣影响的。  
六十二、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案(刑法第214条)  
出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个人出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出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六十三、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215条)  
假造、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套)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许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驰名商标标识的; 
3、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运用贿赂等不合法手法推销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六十四、冒充专利案(刑法第216条)  
冒充别人专利,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冒充别人专利,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冒充别人专利的; 
4、形成恶劣影响的。  
六十五、侵略商业秘密案(刑法第219条)  
侵略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许形成其他严峻后果的。 
六十六、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案(刑法第221条)  
假造并分布虚伪现实,危害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给别人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①严峻波折别人正常出产运营活动或许导致停产、破产的;   ②形成恶劣影响的。 
六十七、虚伪广告案(刑法第222条)  
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违背国家规则,运用广告对产品或许服务作虚伪宣扬,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顾客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运用广告作虚伪宣扬,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运用广告作虚伪宣扬的; 
4、形成人身伤残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六十八、勾结招标案(刑法第223条) 招标人彼此勾结招标报价,或许招标人与招标人勾结招标,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危害招标人、招标人或许国家、团体、公民的合法利益,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招标人、招标人等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纳要挟、欺诈等不合法手法的; 
3、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勾结招标,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勾结招标的。 
六十九、合同欺诈案(刑法第224条)  
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欺诈公私资产,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七十、不合法运营案(刑法第225条) 违背国家规则,采纳租借世界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许其他办法,私行运营世界电信事务或许涉港澳台电信事务进行盈利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运营去话事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运营来话事务形成电信资费丢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不合法运营世界电信事务或许涉港澳台电信事务,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进行不合法运营活动的。 
不合法运营外汇,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我国外汇生意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生意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违背有关外贸代理事务的规则,选用不合法手法,或许明知是假造、变造的凭据、商业单据,为别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违背国家规则,出书、印刷、仿制、发行不合法出书物,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不合法运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不合法运营报纸五千份或许期刊五千本或许图书二千册或许音像制品、电子出书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不合法运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许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许图书五千册或许音像制品、电子出书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合法运营证券、期货或许稳妥事务,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从事其他不合法运营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七十一、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运用权案(刑法第228条)  
以牟利为意图,违背土地管理法规,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运用权,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不合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不合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十亩以上的; 
3、不合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运用权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形成恶劣影响的。  
七十二、中介安排人员供给虚伪证明文件案(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 
承当资产评价、验资、验证、管帐、审计、法令服务等责任的中介安排的人员成心供给虚伪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国家、大众或许其他投资者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供给虚伪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七十三、中介安排人员出具证明文件严峻失实案(刑法第229条第3款)  
承当资产评价、验资、验证、管帐、审计、法令服务等责任的中介安排的人员严峻不担任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严峻失实,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国家、大众或许其他投资者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形成恶劣影响的。  
七十四、躲避商检案(刑法第230条)  
违背进出口产品查验法的规则,躲避产品查验,将有必要经商检机构查验的进口产品未报经查验而私行出售、运用,或许将有必要经商检机构查验的出口产品未报经查验合格而私行出口,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国家、单位或许个人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导致病疫盛行、灾祸事端或许形成其他严峻后果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七十五、职务侵占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  
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七十六、移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  
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越三个月未还的; 
2、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盈利活动的; 
3、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不合法活动的。 
七十七、移用特定款物案(刑法第273条)  
移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移用特定款物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  
2、形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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