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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个人隐私的行为类型可分为哪些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5 16:00
网络对传统隐私权的冲击
信息网络技术的出现为信息的搜集、传达和办理等供给了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但是,人类在享用它带来的很多便利的一起,也应看到,它使得个人隐私遭到史无前例的要挟。由于计算机强壮的记载、贮存功用,以及网络这一新式前言的兴旺,对个人信息的搜集和运用已较以往更为简单、快捷。跟着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性越强,个人隐私被窥视、盗取的可能性随之大增。美国学者A·斯皮内洛惊呼:“咱们正生活在一个通明的社会里”,“社会中每个人所具有的个人隐私正在消失”。信息产业巨子斯科特·麦克尼利断语:“有必要供认这一现实,私生活已不复存在”,“电子监督身手通天,人类未来无隐私。”①美国商业周刊1998年3月的一次调查结果显现,现在还没有运用因特网的顾客,将个人隐私的顾忌列为其远离因特网的首要原因。我国网络用户现在已详细感触到了个人隐私被损害的苦楚,一位网上用户在某个网站进行同名查找时,输入自己的网上的称号,却查出了自已在网上从前注册的悉数信息。一位记者由于被网站披露了其手机号码,不断收到搔扰电话而叫苦连天。
在网络空间中,损害个人隐私的行为类型可分为如下景象:
1、不合法搜集、运用个人数据。如运用网络盯梢软件不合法盯梢用户在网上的一举一动,很多搜集用户喜爱拜访哪些网站,在哪些网站逗留时间长等信息,然后把握用户的习气,建立起巨大的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库,再把数据库用于本身的营销战略或贩卖给其他商家,从中获取巨额的赢利。如美国最大的信誉组织之一Equifax,搜集有1.6亿个用户的信息记载,贩卖给5万家企业运用等。
2、不合法干与、监督私家活动。如个人电子邮件,在传输过程中,极易被别人、黑客或ISP公司(网络服务供给商)截获和篡改,使收信人看到的不是真实的发信人发来的内容;运用电子监控体系监督别人在网上的言行等。
3、不合法侵入、窥视个人范畴。如网络黑客侵入别人电脑,进行阅读、下载、更改、删去、盗取等破坏活动;商家向个人电子邮箱投进垃圾邮件等;
4、私行走漏别人隐私。如1998年一名美国少女兰迪无故一再受电话搔扰被要求供给“性服务”。后经警方查实,原来是其前男友求爱不成,遂在网上揭露兰迪的个人资料,并以其名义登出色情服务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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