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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的定义及构成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17:02
合同欺诈的界说及构成条件
合同欺诈是指以获取不平等的经济利益为意图,在经济活动中成心以不实在的状况作为实在的意思表明,使别人判别过错,然后到达在发作、改变、消除必定经济法令关系时取得优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的行为。
构成合同欺诈的条件,一是行为人片面上有欺诈对方的成心;二是客观上施行了必定程序的欺诈行为;三是使对方当事人发生幻觉签定了合同;四是合同没有实行或没有彻底实行,使对方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进行合同欺诈的行为人为了获取对自己有利而对别人晦气的经济利益,总是想方设法地躲避法令,在手法上更是花样翻新。
相关常识:
合同欺诈的常见方式
1、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
2、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践实行才能,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办法,欺诈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实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办法骗得当事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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