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承运人受理运输业务后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5 12:14
【运送合同常识】承运人受理运送事务后留意事项
运送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品从起运地址运送到约好地址,旅客、邮寄人或许收货人付出票款或许运送费用的合同。
第三十五条 承运人受理运送事务,应手续简洁,形式多样,发起上门、信函和电话受理事务,进步服务质量。
为清晰信函和电话受理事务职责,承托两边应商定有关职责协议,必要时运后补办邮寄手续。
第三十六条 承运人对邮寄人提交的货品运单应逐项审阅,填记承运人记载事项,加盖承运章后,将其中一联交邮寄人存查。
承运人具有承运条件的,不得回绝邮寄。
第三十七条 承运人受理凭据运送的货品后,要在证明文件的反面注明已邮寄货品的数量、运送日期,加盖承运章。准运证明文件可随货同行,以备查验,货品运达后,同时交收货人或交还邮寄人。
第三十八条 承运港站转运集装箱,应核对箱号,并查看箱体和铅封,发现箱体损坏和铅封掉落,须交接人签认或从头加封后,方可起运。
承运拼箱货品须起讫地址、运送条件相同,货品性质无冲突。
货品装箱前,须对箱体进行查看;货品装妥后,担任封箱。
第三十九条 承运人应根据先要点,后一般;先计划内,后计划外的准则,处理承运,并帮忙邮寄人挑选经济合理的运送道路,对需在承运前查看货品和运送现场的应及时查看。
第四十条 承运人对运送的货品全过程担任,当令查看,妥善保管,留意防潮、防火、防腐、防丢掉,发现情况,及时采纳办法。有特殊要求的货品,有必要恪守商定的事项。
第四十一条 运送期限由承托两边共同商定。起讫时刻别离按以下规则核算:
1.邮寄人担任货品装卸的,运送期限从货品装载结束开端至车辆抵达指定卸货地址止。
2.承运人担任货品装卸的,运送期限从商定装车时刻开端至车辆抵达指定卸货地址卸载结束止。
3.零担货品运送期限从邮寄人把货品交给承运人开端,至货品运到抵达站宣布到货收取告诉时止。
第四十二条 承运人可根据邮寄人需要和实际情况,处理下列运送相关的事务,并按规则核收费用:
1.车辆不能抵达装卸地址,装卸车间隔超越规则,供给转移作业;
2.粗笨货品的移位作业;
3.处理货品中转事务;
4.其他与运送有关的事务。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