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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蚌埠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23:27

  关于蚌埠居民与出国人员/华裔结婚登记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结婚登记条件
  契合法定年龄: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
  二、结婚登记请求资料
  我国公民:持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外国人、外籍华人:1、自己有用护照;2、所在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或许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证明。
  出国人员和华裔:1、自己有用护照;2、寓居国公证组织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证明,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证明。
  “自己无爱人证明”需注意事项:1、当事人所持独身证明为“婚姻无障碍”、具有“婚姻法令才能”证明的,需同时提交该国有权机关出具的“婚姻无障碍”、具有“婚姻法令才能”即指当事人无爱人的证明资料。2、当事人所持独身证明为“婚姻查找无记载”、“婚姻查找记载”(当事人又供给离婚判决书等离婚证件),婚姻状况栏为空白或无婚姻状况栏的户籍证明的,需同时提交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声明。3、与我国无外交联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我国均有外交联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我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许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4、自己无爱人证明上注明有用期的以“证明”所规则为准,无注明的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用。5、自己无爱人证明资料是外文的,须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翻译组织。
  港、澳、台同胞(独身证明有用期6个月))
  1、居民身份证和交游大陆的有用通行证;
  2、澳门和台湾居民:经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3、香港居民:经我国托付评判人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三、其他资料: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五颜六色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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