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继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20:14
房子是许多家庭倾泻了一代乃至两代人的汗水而购买的,越来越多的房产在老一代人逝世之后也面对遗产承继的问题,由于房产承继而发生的社会案子也有逐步增多之势。在实践中,咱们许多人或许都会接触到有关房地产承继过程中的留意事项的问题,可是由于咱们对此不是很了解。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参阅。
房地产承继过程中应留意的问题
1、承继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承继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2、遗言人为处置房产而建立的遗言,应当处理公证。遗言人逝世后,遗言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言公证书和遗言承继权公证书或承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处置房产的遗言未经公证,在遗言收效后其法定承继人或遗言受益人可依据遗言内容洽谈签定遗产切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对遗言内容有争议,经洽谈不能达到遗产切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处理机关依据判定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3、承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自己承受赠与公证书,或持两边一起处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4、有关房产所有权搬运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有必要处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产挂号等行政事宜。
5、处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言、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独法律行为,能够在遗言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请求处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请求处理。
6、经公证证明后需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改变挂号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处理机关请求。逾期提出请求者,应向房地产处理机关阐明理由,房地产处理机关视状况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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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承继过程中应留意的问题
1、承继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承继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2、遗言人为处置房产而建立的遗言,应当处理公证。遗言人逝世后,遗言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言公证书和遗言承继权公证书或承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处置房产的遗言未经公证,在遗言收效后其法定承继人或遗言受益人可依据遗言内容洽谈签定遗产切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对遗言内容有争议,经洽谈不能达到遗产切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处理机关依据判定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3、承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自己承受赠与公证书,或持两边一起处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4、有关房产所有权搬运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有必要处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产挂号等行政事宜。
5、处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言、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独法律行为,能够在遗言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请求处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请求处理。
6、经公证证明后需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改变挂号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处理机关请求。逾期提出请求者,应向房地产处理机关阐明理由,房地产处理机关视状况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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