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受害人如何对待病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2 19:56[案情简介] 10岁女孩毛凯悦因间断性呕吐到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其亲属向医师说明晰病况,并要求具体查看。医师以做CT查看风险等为托言,未予必要的查看,差错诊断为急性胃炎,十个小时今后,女孩呈现生命垂危现象。医院仍没有为其做必要的查看,直至毛凯悦因脑部肿瘤得不到及时正常医治而失掉抢救生命的时机。毛凯悦终究逝世。经山东金剑司法判定中心判定以为:医院延误诊治,特别是入院开始14小时内病况相对较轻的情况下未做颅脑CT查看,与毛凯悦的逝世有相对直接的因果关系。
毛凯悦的爸爸妈妈为此于2004年5月1日之后申述该医院,仅逝世补偿金就要求补偿江苏省200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范的20倍,计185240元。除此之外,要求医院补偿精力危害抚慰金等,标的总计100.68万元。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安排两边当事人交换了根据。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请求从头判定。两边商定到西南政法大学司法判定中心判定。判定定论除部分支撑了金剑司法判定中心的定论外,还判定出院方用刀片刮掉原笔迹篡改病历的现实。现在扬州警方现已根据法院的主张介入侦办医师涉嫌犯罪。 [触及的法律知识] 1、医师假造篡改病历的可能性有多大? 律师署理的案子中,大多发作了病历真实性的争议。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规则施行以来,医院面临“举证责任倒置”带来的困难,以及尔后补偿数额进步相关司法解释带来的被迫,广泛呈现了在病历上作文章的现象。 2、面临医院篡改假造病历,患方应当怎么应对? 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必要时寻求卫生局的协助。 《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第十条第一款 患者有权复印或许仿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查验陈述)、医学影像查看资料、特别查看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载单、病理资料、护理记载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病历资料。 第十六条 发作医疗事故争议时,逝世病例评论记载、疑问病例评论记载、上级医师查房记载、会诊定见、病程记载应当在医患两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所以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背本法令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许纪律处分: (二)没有正当理由,回绝为患者供给复印或许仿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3、实践中患者对待病历简单呈现哪些差错做法? (1)、 以为病历现已被院方篡改假造,没有根据价值,因此不及时复印; (2)、 复印病历时不要求医院盖章; (3)、 争夺和盗窃病历。 4、差错对待病历会有什么晦气结果? (1)、 不及时复印病历,会给院方更多的篡改和假造的时刻; (2)、 复印不要求医院盖章,会使复印的病历失掉应有的根据价值; (3)、 争夺和盗窃病历会由于根据来历的合法性问题使根据失掉价值。 5、病历被篡改后还有根据价值吗? 依然有很大的根据价值。 首要,它依然是患方咨询相关司法判定专家时的重要资料; 其次,在很大程度上它依然是确定院方差错的最重要根据。由于科学在许多时分是假造不了的; 最终,它是医学会不安排医疗事故判定的理由,是追查刑事责任的根据。除了本案之外现已有追查医师伪证罪的事例。 6、医学会可以对病历的真假作判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