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12:42发布部分: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昆政发[1996]71号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云南省土地增值税征收处理暂行规则》,结合我市实践,拟定本办法。 相关法规: 第二条 凡在我市辖区内依法转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获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交税义务人,都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则到主管当地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挂号、申报交税。这儿所指的单位和个人包含: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以及其他安排和个人。交税人转让房地产所获得的收入,指转让房地产的悉数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包含钱银收入、什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对象是转让房地产所获得的增值额,即交税人转让房地产所获得的收入,减去按本办法第 四条所规则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第四条 核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获得土地运用权所付出的金额。指交税人获得土地运用权所付出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则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备的本钱(简称房地产开发本钱)。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践发作的本钱,包含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备费、公共配套设备费和开发直接费。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备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指房地产开发的销售费用、处理费用、财务费用。详细核算办法如下:(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核算分摊,并供给金融组织证明的,答应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越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借款利率核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款规则核算金额之和的5%扣除。(二)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核算分摊或许不能供给金融组织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款规则核算金额之和的10%扣除。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价价格。指在转让已运用的房子及建筑物时,由本办法规则的房地产评价组织鉴定的重置本钱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在转让房地产时交纳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六、财政部规则的其他扣除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交税人,可按本年一、二款规则核算的金额之和加计百分之二十的扣除。 第五条 土地增值税实施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每级“增值额未超越扣除项目金业务员”的份额,均包含本份额数。 第六条 土地增值税依照交税人转让房地产所获得的增值额和本办法第 五条规则的税率核算征收。核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最高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同级速算扣除系数的办法核算。速算扣除系数分别为5%、15%、35%。详细核算公式如下:增值额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越10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