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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应当符合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16:23

代位承继,是指在法定承继中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时,由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替代承继其应承继比例的法律制度。代位承继的适用应契合下列条件:
(1)享有承继权的被代位承继人于承继开端前逝世。在正常景象下,被承继人逝世时,法定承继人便可依承继次序的直接行使承继权。但也有或许出现被代位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状况,这时被代位承继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承继权。
(2)被代位承继人须为被承继人的子女。一般景象下,公民逝世,其对其他公民的承继权也同时消失。但若是被承继人的子女,则其承继权并不消失,依据法律规定,被承继人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承继权。
(3)代位承继只能是被代位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也就是说,被代位承继人的爱人、老一辈亲属、旁系血亲均无权行使代位承继权。被代位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包含被代位承继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后辈直系亲属。
(4)代位承继只能发生在法定承继方法中。在遗言承继中不发生代位承继问题。由于遗言中指定的承继人只要在遗言人逝世时才获得承继权。假如遗言承继人于遗言收效前已逝世,则其已无民事权利资历,无法获得承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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