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医生观摩流产是否侵犯患者隐私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06:02一、工作的发作外地来青岛打工的女青年秦安香(化名)自2003年8月6日起屡次到青岛市人民医院作妇科查看,最终被确诊为早孕。2003年9月2日上午,秦安香在老友初某伴随下到该医院作无痛人流手术。大约9时许,秦安香进入手术室,初某在手术室门外等候,还有八九位学生容貌的男女青年也集合在手术室门外。过了一瞬间,主治大夫孙某出来叫这几位青年进入手术室,初某也随后进入手术室。此刻,初某看见秦安香躺在手术架上,下身赤裸,处于昏倒状况。而孙大夫及另一位教师容貌的人则在秦安香周围向那八九位青年解说着什么。这时,初某对主治大夫说,你们怎样找了这么多人观赏?主治大夫说,患者现已赞同了,并说这些青年都是医学院的见习医师。对老友赞同他人观看自己的流产手术一事,初某觉得有疑问,但因手术立刻就要开端不方便再说什么,就脱离了手术室到门外等候。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后,那些见习医师从手术室出来在门外谈论,过了一瞬间他们又被叫进手术室。直到他们从手术室出来离去后,初某再次进入手术室,见手术还在进行秦安香仍处于昏倒状况,便自行脱离。下午,初某来看望现已回到病房的秦安香,问起见习医师观看流产一事,梁说:这怎样可能?我怎样会赞同见习医师观看呢?此刻,初某方知主治医师没有跟她说实话,便与秦安香商议后,与现已来到病房的秦安香的男友一同找主治医师对证,主治医师孙某仅仅说患者赞同了,却不愿到病房与秦安香对质。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两边的争论
工作发作后,两边对手术作用没有贰言,但秦安香等人对医院不经赞同私行招集见习医师观摩患者流产手术,侵略患者隐私权的行为极为不满,要求医院作出解说并给予补偿。医院方面以为,作为教育医院,安排见习医师观摩手术,是出于医学开展和培育医务人员的公益需求,且契合我国法令和国际惯例,一起,患者提早现已院方要求赞同观摩,因而回绝补偿,两边难以达成协议。为此,原告秦安香以自己的隐私权遭到危害为由,于2003年9月8日向青岛市市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青岛市人民医院给予精神补偿2万元,并要求返还开销的医疗费。
关于原告是否赞同手术观摩一节,原告以为,自己从到被告处承受查看开端直至手术结束,历来没有赞同被告观摩,被告也没有向自己提出这一问题。为证明自己的建议,原告举出自己的查看病例和手术病例为证。据查看病例记载,原告自2003年8月6日开端,数次在被告处查看,但查看病例中没有关于手术观摩的内容。而据手术病例记载,手术开端后,原告一向处于昏倒状况,呼之名字仅有眼睑活动,不能言语,而手术前是否就观摩一事进行过商谈也没有记载。原告的证人初某证明了其在手术室看到的状况及与主治大夫交涉的状况,表明患者在手术前现已昏倒,从进入手术室到药物昏倒这段时间短的时间内,大夫与患者不行能谈妥观摩之事。初某与患者男友要求主治大夫与患者对质,以澄清事实,主治大夫其时不愿与原告对质。被告举出主治大夫和带队指导老师的书面证言,内容为:在手术前,指导老师曾跟患者攀谈,问原告是否赞同承受同学们的观摩,原告表明赞同。观摩结束后,指导老师对原告赞同承受观摩表明感谢,原告允许暗示。关于被告是否有权安排实习学生观摩手术的问题,原告以为人流触及自己的隐私,不经赞同当然不能观摩。被告以为,教育医院的本分便是经过临床病案给学生发明见习时机,一起教育医院安排学生观摩手术等治疗进程契合国际惯例,假如教育医院不允许安排学生进行临床观摩,医学教育工作将不能得到健康开展。
三、隐私权的概念和相关法令规则
关于对教育实习医院是否能够不经患者赞同,私行安排学生观摩触及患者隐私权手术的争议,需求厘清三个问题:一是关于隐私权维护的问题,法学理论和我国现行法令是怎么界定和规则的?维护的规模即隐私的内容是什么?二是教育实习医院是否享有向实习医师发表患者隐私的特权?安排学生观摩触及患者隐私的治疗进程是否契合国际惯例?三是教育实习医院的教育活动与患者的隐私权维护是否不行和谐,而有必要以危害患者的隐私权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