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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12:24

1、从事股权出资事务的企业获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能否核算事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答: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10]79号)规则,对从事股权出资事务的企业(包含集团公司总部、创业出资企业等),其从被出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盈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能够按规则的份额核算事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企业筹建期发作的事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交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2年第15号)规则,企业在筹建期间,发作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事务招待费开销,可按实践发作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则在税前扣除。发作的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可按实践发作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则在税前扣除。
3、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的扣除规范是多少?哪些职业的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扣除规范有特别规则?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四条规则,企业发作的契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开销,除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还有规则外,不超越当年出售(运营)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部分,准予在今后交税年度结转扣除。
依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开销税前扣除方针的告诉》(财税[2012]48号)的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作与出售、医药制作和饮料制作(不含酒类制作,下同)企业发作的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开销,不超越当年出售(运营)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部分,准予在今后交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定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相关企业,其间一方发作的不超越当年出售(运营)收入税前扣除限额份额内的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开销能够在本企业扣除,也能够将其间的部分或悉数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核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开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方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不核算在内。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开销,一概不得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4、企业实践支交给相关方的利息开销如安在税前扣除?
答:依据《关于企业相关方利息开销税前扣除规范有关税收方针问的告诉》(财税[2008]121号)规则:
一、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企业实践支交给相关方的利息开销,不超越以下规则份额和税法及其施行法令有关规则核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的部分不得在发作当期和今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践支交给相关方的利息开销,除契合本告诉第二条规则外,其承受相关方债务性出资与其权益性出资份额为:
(1)金融企业,为5:1
(2)其他企业,为2:l
二、企业假如能够按照税法及其施行法令的有关规则供给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买卖活动契合独立买卖准则的;或许该企业的实践税负不高于境内相关方的,其实践支交给境内相关方的利息开销,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企业一起从事金融事务和非金融事务,其实践支交给相关方的利息开销,应按照合理方法分隔核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隔核算的,一概按本告诉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份额核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开销。
5、作为事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扣除基数的出售(运营)收入是否包含视同出售的收入?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履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202号)文件规则,企业在核算事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出售(运营)收入额应包含《施行法令》第二十五条规则的视同出售(运营)收入额。
6、交税查看调增的应交税所得额能否补偿以前年度亏本?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交税所得额补偿以前年度亏本处理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0年第20号)规则,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交税状况进行查看时调增的应交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作亏本、且该亏本归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则答应补偿的,应答应调增的应交税所得额补偿该亏本。补偿该亏本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则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对查看调增的应交税所得额应依据其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则进行处理或处分。
7、企业固定财物作废,处理财物丢失申报时应供给那些资料?
答:依据《关于发布企业财物丢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方法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25号)规则,企业财物丢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方法。其间,归于清单申报的财物丢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交税资料留存备检;归于专项申报的财物丢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请求陈述,一起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交税资料。
企业固定财物到达或超越运用年限而正常作废整理的丢失归于清单申报的财物丢失。除此之外的固定财物作废、毁损丢失,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稳妥补偿和职责人补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依据承认丢失:
(1)固定财物的计税根底相关资料;
(2)企业内部有关职责承认和核销资料;
(3)企业内部有关部分出具的判定资料;
(4)触及职责补偿的,应当有补偿状况的阐明;
(5)丢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构成固定财物毁损、作废的,应有专业技能判定定见或法定资质中介组织出具的专项陈述等。
8、企业发作的公益性捐献开销税前扣除需契合哪些规则?
答:依据《关于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偿告诉》(财税[2010]45号)规则,企业或个人经过获得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分和直属组织,用于公益事业的捐献开销,能够按规则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益性社会团体应按《关于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08]160号)和《关于经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124号)的规则请求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
关于经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作的公益性捐献开销,企业或个人应供给省级以上(含省级)财务部分印制并加盖承受捐献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献收据,或加盖承受捐献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则进行税前扣除。
9、企业的筹办期间是否核算为亏本年度?
答: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10]79号)规则,企业自开端生产运营的年度,为开端核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运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作筹办费用开销,不得核算为当期的亏本,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联接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则履行。
10、企业以前年度发作的财物丢失,未能在当年申报扣除的,可否在今后年度申报扣除?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财物丢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方法〉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则,企业发作的财物丢失,应按规则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丢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发作的财物丢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能够按照本方法的规则,向税务机关阐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间,归于实践财物丢失,准予追补至该项丢失发作年度扣除,其追补承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越5年,但因方案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留传的财物丢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呈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财物丢失、因承当国家方针性使命而构成的财物丢失以及方针定性不清晰而构成财物丢失等特别原因构成的财物丢失,其追补承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后可适当延伸。归于法定财物丢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践财物丢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承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交税款中予以抵扣,缺乏抵扣的,向今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践财物丢失发作年度扣除追补承认的丢失后呈现亏本的,应先调整财物丢失发作年度的亏本额,再按补偿亏本的准则核算今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方法进行税务处理。
11、能否补偿技能开发费加计扣除构成的亏本?
答:依据《关于技能开发费的加计扣除构成的亏本的处理》(国税函〔2009〕98号)规则,企业技能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构成企业年度亏本,能够用今后年度所得补偿,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越5年。
12、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告贷利率怎么承认?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则,依据《施行法令》第三十八条规则,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告贷的利息开销,不超越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告贷利率核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状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初次付出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供给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告贷利率状况阐明,以证明其利息开销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告贷利率状况阐明中,应包含在签定该告贷合同其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供给同期同类告贷利率状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分同意建立的能够从事告贷事务的企业,包含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组织。同期同类告贷利率是指在告贷期限、告贷金额、告贷担保以及企业诺言等条件根本相同下,金融企业供给告贷的利率。既能够是金融企业发布的同期同类均匀利率,也能够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供给的实践告贷利率。
13、企业向自然人告贷的利息开销能够税前扣除吗?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告贷的利息开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777号):
(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相关联系的自然人告贷的利息开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相关方利息开销税前扣除规范有关税收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8]121号)规则的条件,核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2)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则以外的内部员工或其他人员告贷的利息开销,其告贷状况一起契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开销在不超越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告贷利率核算的数额的部分,依据税法第八条和《施行法令》第二十七条规则,准予扣除:①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假贷是实在、合法、有用的,而且不具有不合法集资意图或其他违背法令、法规的行为;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签定了告贷合同。
14、开办费能否在开端生产运营当年一次性扣除?
答:依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联接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98号)规则,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清晰列作长时间待摊费用,企业能够在开端运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能够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时间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则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动。
企业在新税法施行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依据上述规则处理。
15、企业实践发作的本钱、费用未能及时获得有用凭证,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则,企业当年度实践发作的相关本钱、费用,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获得该本钱、费用的有用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作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偿供给该本钱、费用的有用凭证。
16、企业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障性缴款能否税前扣除?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三十五条规则,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或许省级人民政府规则的规模和规范为员工交纳的根本养老稳妥费、根本医疗稳妥费、赋闲稳妥费、工伤稳妥费、生育稳妥费等根本社会稳妥费和住宅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出资者或许员工付出的补偿养老稳妥费、补偿医疗稳妥费,在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规则的规模和规范内,准予扣除。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偿养老稳妥费补偿医疗稳妥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27号)规则,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方针规则,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许受雇的整体员工付出的补偿养老稳妥费、补偿医疗稳妥费,分别在不超越员工薪酬总额5%规范内的部分,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越的部分,不予扣除。
17、企业手续费及佣钱开销税前扣除的规范是怎么规则的?
答:依据《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钱开销税前扣除方针的告诉》(财税[2009]29号)规则:
企业发作与生产运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钱开销,不超越以下规则核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部分,不得扣除。
(1)稳妥企业:产业稳妥企业按当年悉数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核算限额;人身稳妥企业按当年悉数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核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运营资历中介服务组织或个人(不含买卖两边及其雇员、署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定服务协议或合同承认的收入金额的5%核算限额。
企业应与具有合法运营资历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定代为处理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则付出手续费及佣钱。除托付个人署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法付出的手续费及佣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交给有关证券承销组织的手续费及佣钱不得在税前扣除。
18、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需获得何种凭证?
答:依据《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0年第24号)规则,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员工工会经费,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依据《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30号)规则,自2010年1月1日起,在托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区域,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用的工会经费代收凭证依法在税前扣除。
19、企业按税法规则份额计提的员工福利费、员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否能够在税前扣除?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条规则,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规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规则,除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还有规则外,企业发作的员工教育经费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部分,准予在今后交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而,企业在履行上述三费的扣除问题时,要以实践发作金额为根底在规则规模内扣除。实践发作金额低于规则规模,按实践发作金额扣除。
20、不交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本钱费用,能否在核算企业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二十八条规则,企业的不交税收入用于开销所构成的费用或许产业,不得扣除或许核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10]79号)规则,企业获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本钱费用,除还有规则者外,能够在核算企业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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