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适用于紧急避险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2 10:22
紧迫避险不能适用于哪些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则,为了防止自己风险而采纳紧迫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事务上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作的风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防止这种风险而采纳紧迫避险的行为。这儿所说的职务上、事务上负有特定职责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许从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则,为了防止自己风险而采纳紧迫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事务上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作的风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防止这种风险而采纳紧迫避险的行为。这儿所说的“职务上、事务上负有特定职责”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许从事的事务要求其对必定的风险负有扫除的职责,同必定风险作斗争是其作业职责,包含消防队员、医师、护理、船长、船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差人等的作业职责。也就是说消防队员不能托言防止自己烧伤而拒不参与救火;医师不能因怕感染,而把回绝给感染患者医治说成是紧迫避险;负有职责追捕持枪罪犯的公安人员,不能为了自己免受枪击而逃离现场等等。
因为他们职务、事务上负有特定职责,有同特种风险作斗争的法律职责,献身个人的利益,维护公共利益和别人利益是其作业职责的要求,不容推脱,在风险出现时,他们不能实行紧迫避险行为。假如负有这种特定职责的人,遇到风险时,不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为了防止个人遭受风险,见死不救,惊惶万状,不实行作业职责,然后献身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许别人利益的行为,是一种抛弃职守的不尽职行为,形成严重危害结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则,为了防止自己风险而采纳紧迫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事务上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作的风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防止这种风险而采纳紧迫避险的行为。这儿所说的职务上、事务上负有特定职责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许从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则,为了防止自己风险而采纳紧迫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事务上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作的风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防止这种风险而采纳紧迫避险的行为。这儿所说的“职务上、事务上负有特定职责”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许从事的事务要求其对必定的风险负有扫除的职责,同必定风险作斗争是其作业职责,包含消防队员、医师、护理、船长、船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差人等的作业职责。也就是说消防队员不能托言防止自己烧伤而拒不参与救火;医师不能因怕感染,而把回绝给感染患者医治说成是紧迫避险;负有职责追捕持枪罪犯的公安人员,不能为了自己免受枪击而逃离现场等等。
因为他们职务、事务上负有特定职责,有同特种风险作斗争的法律职责,献身个人的利益,维护公共利益和别人利益是其作业职责的要求,不容推脱,在风险出现时,他们不能实行紧迫避险行为。假如负有这种特定职责的人,遇到风险时,不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为了防止个人遭受风险,见死不救,惊惶万状,不实行作业职责,然后献身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许别人利益的行为,是一种抛弃职守的不尽职行为,形成严重危害结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