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约定管辖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02:21
劳作争议是现实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类民事胶葛,劳作争议能够通过洽谈和裁定的方法处理,通过裁定处理的就需求到劳作裁定委员会进行,假如裁定处理不了的,才干提申述讼处理。那么劳作裁定能够约好统辖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就相关的问题进行回答。
【案情】
2012 年6月,黄某与上海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某重庆分公司)签定为期四年的劳作合同,约好黄某从事保安作业,作业地址在重庆市渝北区。劳作合同一起载明:“发作劳作争议,两边不能洽谈处理的,只能向徐汇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复议,对裁定、复议判决不服的,两边只能向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述。” 经查,上海某公司住所地为上海市徐汇区。
2014 年11月12日,黄某在作业中不小心受伤,经当地人社局承认,其所受事端损伤归于工伤。2015年5月13日,黄某向重庆市北部新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未被受理,后申述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要求与某重庆分公司免除劳作联络,并要求付出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判定费等费用。某重庆分公司以约好统辖为由向法院提出统辖权贰言。
【不合】
对两边约好统辖的效能问题,存在不同观念。
一种观念以为,该约好并没有违反劳作争议案子法定统辖规则,仅仅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做了进一步的挑选,是合法有用的。
另一种观念建议,该约好统辖无法令依据,相关约好内容实为格局条款,因排除了劳作者挑选统辖的权力而无效。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念,理由如下:
1、劳作争议案子不适用约好统辖
适用约好统辖有必要根据法令的清晰规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合同或许其他产业权益胶葛的当事人能够书面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施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践联络地址的人民法院统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规则。”可见,约好统辖的适用范围为一般民商事合同或产业权益胶葛,不包括劳作争议,劳作争议适用约好统辖无法令依据。
2、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定统辖
劳作争议案子实施“一裁二审”的处理机制,统辖权的确认皆有法令的清晰规则。详细而言:在劳作裁定前置阶段,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二十一条规则:“劳作争议由劳作合同实施地或许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说也对劳作争议的统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八条清晰,“劳作争议案子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许劳作合同实施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统辖”。“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准则指引下,在劳作争议案子统辖权确认时,应遵从相关法令及司法解说的专门规则。
3、劳作合同中的约好统辖条款无效
关于一般民商事合同胶葛,法令充沛尊重两边当事人的合意与意思自治,对个人权力的让与或抛弃皆宽恕对待。但劳作法令联络不同,劳作者处于相对弱势位置,对用人单位具有产业、人身依附性,难以就合同内容提出改变。环绕劳作争议统辖,为防止用人单位使用优势位置侵略劳作者的程序权益,具有社会法特质的劳作立法强化国家干涉,赋予劳作者必定的统辖挑选权。劳作合同中关于约好统辖的格局条款,表面上没有违反劳作争议法定统辖规则,实质上侵略了劳作者的合法权益,排除了劳作者的统辖挑选权,因而是无效的。详细到本案,别离排除了重庆市北部新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在劳作裁定、诉讼阶段的法定统辖权,亦给黄某参与诉讼和法院审理造成了不方便。据此,在通过劳作裁定前置程序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具有法定统辖权,某重庆分公司的统辖权贰言不成立。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案情】
2012 年6月,黄某与上海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某重庆分公司)签定为期四年的劳作合同,约好黄某从事保安作业,作业地址在重庆市渝北区。劳作合同一起载明:“发作劳作争议,两边不能洽谈处理的,只能向徐汇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复议,对裁定、复议判决不服的,两边只能向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述。” 经查,上海某公司住所地为上海市徐汇区。
2014 年11月12日,黄某在作业中不小心受伤,经当地人社局承认,其所受事端损伤归于工伤。2015年5月13日,黄某向重庆市北部新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未被受理,后申述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要求与某重庆分公司免除劳作联络,并要求付出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判定费等费用。某重庆分公司以约好统辖为由向法院提出统辖权贰言。
【不合】
对两边约好统辖的效能问题,存在不同观念。
一种观念以为,该约好并没有违反劳作争议案子法定统辖规则,仅仅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做了进一步的挑选,是合法有用的。
另一种观念建议,该约好统辖无法令依据,相关约好内容实为格局条款,因排除了劳作者挑选统辖的权力而无效。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念,理由如下:
1、劳作争议案子不适用约好统辖
适用约好统辖有必要根据法令的清晰规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合同或许其他产业权益胶葛的当事人能够书面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施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践联络地址的人民法院统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规则。”可见,约好统辖的适用范围为一般民商事合同或产业权益胶葛,不包括劳作争议,劳作争议适用约好统辖无法令依据。
2、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定统辖
劳作争议案子实施“一裁二审”的处理机制,统辖权的确认皆有法令的清晰规则。详细而言:在劳作裁定前置阶段,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二十一条规则:“劳作争议由劳作合同实施地或许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说也对劳作争议的统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八条清晰,“劳作争议案子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许劳作合同实施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统辖”。“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准则指引下,在劳作争议案子统辖权确认时,应遵从相关法令及司法解说的专门规则。
3、劳作合同中的约好统辖条款无效
关于一般民商事合同胶葛,法令充沛尊重两边当事人的合意与意思自治,对个人权力的让与或抛弃皆宽恕对待。但劳作法令联络不同,劳作者处于相对弱势位置,对用人单位具有产业、人身依附性,难以就合同内容提出改变。环绕劳作争议统辖,为防止用人单位使用优势位置侵略劳作者的程序权益,具有社会法特质的劳作立法强化国家干涉,赋予劳作者必定的统辖挑选权。劳作合同中关于约好统辖的格局条款,表面上没有违反劳作争议法定统辖规则,实质上侵略了劳作者的合法权益,排除了劳作者的统辖挑选权,因而是无效的。详细到本案,别离排除了重庆市北部新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在劳作裁定、诉讼阶段的法定统辖权,亦给黄某参与诉讼和法院审理造成了不方便。据此,在通过劳作裁定前置程序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具有法定统辖权,某重庆分公司的统辖权贰言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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