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否影响重婚罪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20:34
新《婚姻法》的出台让咱们对成婚条件产生了重视,咱们对婚姻自由的法令特征的问题必定还未有所了解,了解到咱们对婚姻法的相关问题的重视,今日,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则,以供咱们阅览参阅。
现实婚姻是否影响重婚罪的确定
现实婚姻在重婚罪中,不影响重婚罪的建立,现实婚姻在确定重婚罪中重要。
[案情简介]
自诉人黄某与被告人罗某于1992年在重庆民政校园学习时相识并爱情。1994年结业后,黄某分配在重庆石桥铺殡仪馆作业,罗某分配到宜宾市翠屏区高店镇政府作业。1995年12月,黄某所在单位分住宅,两边商议成婚,经罗赞同,黄某单位依据其请求出具了成婚挂号的有关证明资料,黄某将有关资料寄给罗某,罗即使用担任民政助理员的便当,于同月18日暗里处理了成婚证后,寄给了黄某。黄某持证分到住宅并获得生育目标。1996年5月,罗某又与张某爱情,同年7 月未经张赞同,使用职务之便暗里填写了与张某的成婚证,张得知后,通知罗两人仅是朋友联系,要罗将成婚证毁掉。1997年4月,罗搬办公桌时,该份成婚证掉出被搭档拾到,此事暴露。黄某得知后,即以重婚罪将罗某、张某二人申述到法院。
[不合定见和问题所在]
关于本案中罗某、张某的行为的定性,张某无罪,没有不合;而关于罗某的行为,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念:一种以为罗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另一种以为罗某不构成违法。
持后一种观念的首要理由是:婚姻的建立是男女两边按照法令规则的条件和程序建立夫妻联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清晰规则了婚姻建立须具有的条件和程序。即成婚须男女两边彻底自愿,到达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契合一夫一妻制,没有制止成婚的近亲联系,没有制止成婚的疾病,两边亲身到婚姻挂号机关进行成婚挂号。《婚姻挂号管理法令》第9条、第12条也表现了婚姻法的上述精力。契合以上条件和程序订立的婚姻为合法有用的婚姻,受法令维护。而本案中的当事人黄某与罗某的婚姻联系既不契合婚姻建立的本质条件,也不契合婚姻建立的程序条件。两边挂号成婚时,罗某没有到达法定婚龄(尚差2个多月);其次,黄某没有亲身参与。因此,尽管罗、黄二人处理了婚姻挂号,但其违背法定成婚的本质要件和程序要件,其婚姻联系无效,不受法令维护。也便是说,罗某与黄某的婚姻联系无效,而重婚罪是以原有婚姻联系有用为根底而建立的。因此,罗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归于民事法令和社会主义品德标准调整的规模。
本案的法令问题的焦点有二:
一、罗某与黄某的婚姻联系是否有用;
二、婚姻联系在法令上有用与否以及现实婚姻是否影响重婚罪的建立。
[分析]
咱们持第一种观念,罗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依据现行刑法第258条的规则,重婚罪是指有爱人又与别人成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该罪的首要特征是,侵略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则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联系;客观上,行为人有重婚的行为,即有爱人的又与别人成婚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违法的主体,一是有爱人的人,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建立婚姻联系;二是没有爱人的人,明知对方有爱人而与之成婚;在片面方面只能是直接成心。
1、罗某与黄某的婚姻联系应确以为有用
罗某在处理自己与黄某的成婚证时尽管没有到达法定成婚年龄,实践仅差两个月的时刻,但东窗事发时早已超越法定成婚年龄,应无疑地供认其婚姻联系建立。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有比较清晰的规则,《婚姻挂号管理法令》也表现此精力。例如,《婚姻挂号管理法令》第28条规则,违背本法令第12条、第18条的规则予以挂号的,婚姻挂号机关应当对婚姻挂号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许吊销其婚姻挂号管理人员的资历,并对仍不契合婚姻挂号条件的当事人吊销婚姻挂号,回收婚姻挂号证书。可见,关于后来契合婚姻挂号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供认其婚姻挂号有用。
2、婚姻联系在法令上有用与否,并不影响重婚罪的建立
众所周知,刑法侧重于对社会秩序的标准和调整,它经过清晰的法条规则,对具有社会损害性,刑事违法性和惩罚当罚性的行为亦即违法行为予以惩办。违法的最本质特征是其社会损害性,重婚罪也不破例。我国刑法之所以对重婚行为予以违法化,便是因为重婚行为具有严峻的社会损害性,它侵害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主义婚姻联系。在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和法规对现实婚姻在法令上的含义和效果已作了清晰规则,即不供认现实婚姻的法令效力。1994年出台的《婚姻挂号管理法令》从法令上清晰规则现实婚姻在婚姻法上无效,不受法令维护。但不能据此就以为:已然现实婚姻在法令上是无效的,那么一个合法婚姻与一个不合法婚姻联系共存就不构成重婚罪。前述观念的过错在于,婚姻法不维护现实婚姻,是指关于现实婚姻当事人,法令不赋予、不维护其享有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力,但并不是说对现实婚姻放任不管,更不是答应现实婚姻的存在。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清晰指出:有爱人的人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仍按重婚罪论处。
由此可见,在婚姻法上,对现实婚姻不予供认和维护;但在刑法上,对现实婚姻应以重婚罪论处,不过这并非是对现实婚姻的供认,而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刑法在社会日子中的效果,维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3、罗某在片面上具有重婚的直接成心
罗某身为婚姻挂号机关的作业人员,了解党的政策和法令法规,特别是婚姻法令法规,关于何为合法婚姻,何为不合法婚姻以及重婚行为的法令性质和损害成果应有清晰的知道。罗某在其与黄某的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又私自处理自己与张某的成婚证,并与张某长时间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从片面方面来说,罗某具有重婚的直接成心。首要,罗某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损害成果等现实状况有清晰的知道。罗某很清楚,在自己与黄某婚姻联系存续期间,一起又与张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并私自另开成婚证,构成了重婚现实,严峻损坏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与我国社会主义品德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相悖,具有严峻的社会损害性。其次,罗某对自己的行为的法令性质和成果有明供知道。罗某从事婚姻挂号作业多年,对婚姻法令法规和损坏婚姻法的行为性质及法令成果应比普通人有深入更清晰的以为。罗某明知自己是有爱人的人,一旦再与张某以夫妻名义日子,乃至开具成婚证,即构成重婚罪,冒犯婚姻法和刑法,会遭到法令的惩办。再次,从毅力要素上来看,罗某抱有期望重婚的损害成果发作的心思情绪。罗某在其与张某爱情并敏捷发展到同居日子,开具成婚证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是积极主动的,特别是在张某不知情的状况下,私自开具成婚证的行为,非常杰出地表明晰罗某对损害成果的发作抱有“期望”的情绪。
综上所论,罗某在其与黄某的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归于有爱人的人,其与黄某的婚姻联系归于现实婚姻,现实婚姻在重婚罪中,不影响重婚罪的建立,黄某契合重婚罪的主体条件;在片面上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重婚行为,会发作严峻损害成果,而且期望和直接寻求重婚损害成果的发作,具有重婚的直接成心;罗某下是在直接成心的心思情绪下施行了重婚行为,与张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并私自开具自己与张某的成婚证,彻底契合重婚罪客观方面要件的要求;罗某的重婚行为严峻损害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具有严峻的社会损害性。依据现行刑法第258条的规则,罗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上文中听讼网小编以事例的方式为咱们收拾了现实婚姻确定为重婚罪是否重要的原因,遇到此类问题,请你仔细阅览以上内容,实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期望以上听讼网小编为你供给的答案可以处理你的问题。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令咨询。
现实婚姻是否影响重婚罪的确定
现实婚姻在重婚罪中,不影响重婚罪的建立,现实婚姻在确定重婚罪中重要。
[案情简介]
自诉人黄某与被告人罗某于1992年在重庆民政校园学习时相识并爱情。1994年结业后,黄某分配在重庆石桥铺殡仪馆作业,罗某分配到宜宾市翠屏区高店镇政府作业。1995年12月,黄某所在单位分住宅,两边商议成婚,经罗赞同,黄某单位依据其请求出具了成婚挂号的有关证明资料,黄某将有关资料寄给罗某,罗即使用担任民政助理员的便当,于同月18日暗里处理了成婚证后,寄给了黄某。黄某持证分到住宅并获得生育目标。1996年5月,罗某又与张某爱情,同年7 月未经张赞同,使用职务之便暗里填写了与张某的成婚证,张得知后,通知罗两人仅是朋友联系,要罗将成婚证毁掉。1997年4月,罗搬办公桌时,该份成婚证掉出被搭档拾到,此事暴露。黄某得知后,即以重婚罪将罗某、张某二人申述到法院。
[不合定见和问题所在]
关于本案中罗某、张某的行为的定性,张某无罪,没有不合;而关于罗某的行为,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念:一种以为罗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另一种以为罗某不构成违法。
持后一种观念的首要理由是:婚姻的建立是男女两边按照法令规则的条件和程序建立夫妻联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清晰规则了婚姻建立须具有的条件和程序。即成婚须男女两边彻底自愿,到达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契合一夫一妻制,没有制止成婚的近亲联系,没有制止成婚的疾病,两边亲身到婚姻挂号机关进行成婚挂号。《婚姻挂号管理法令》第9条、第12条也表现了婚姻法的上述精力。契合以上条件和程序订立的婚姻为合法有用的婚姻,受法令维护。而本案中的当事人黄某与罗某的婚姻联系既不契合婚姻建立的本质条件,也不契合婚姻建立的程序条件。两边挂号成婚时,罗某没有到达法定婚龄(尚差2个多月);其次,黄某没有亲身参与。因此,尽管罗、黄二人处理了婚姻挂号,但其违背法定成婚的本质要件和程序要件,其婚姻联系无效,不受法令维护。也便是说,罗某与黄某的婚姻联系无效,而重婚罪是以原有婚姻联系有用为根底而建立的。因此,罗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归于民事法令和社会主义品德标准调整的规模。
本案的法令问题的焦点有二:
一、罗某与黄某的婚姻联系是否有用;
二、婚姻联系在法令上有用与否以及现实婚姻是否影响重婚罪的建立。
[分析]
咱们持第一种观念,罗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依据现行刑法第258条的规则,重婚罪是指有爱人又与别人成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该罪的首要特征是,侵略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则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联系;客观上,行为人有重婚的行为,即有爱人的又与别人成婚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违法的主体,一是有爱人的人,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建立婚姻联系;二是没有爱人的人,明知对方有爱人而与之成婚;在片面方面只能是直接成心。
1、罗某与黄某的婚姻联系应确以为有用
罗某在处理自己与黄某的成婚证时尽管没有到达法定成婚年龄,实践仅差两个月的时刻,但东窗事发时早已超越法定成婚年龄,应无疑地供认其婚姻联系建立。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有比较清晰的规则,《婚姻挂号管理法令》也表现此精力。例如,《婚姻挂号管理法令》第28条规则,违背本法令第12条、第18条的规则予以挂号的,婚姻挂号机关应当对婚姻挂号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许吊销其婚姻挂号管理人员的资历,并对仍不契合婚姻挂号条件的当事人吊销婚姻挂号,回收婚姻挂号证书。可见,关于后来契合婚姻挂号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供认其婚姻挂号有用。
2、婚姻联系在法令上有用与否,并不影响重婚罪的建立
众所周知,刑法侧重于对社会秩序的标准和调整,它经过清晰的法条规则,对具有社会损害性,刑事违法性和惩罚当罚性的行为亦即违法行为予以惩办。违法的最本质特征是其社会损害性,重婚罪也不破例。我国刑法之所以对重婚行为予以违法化,便是因为重婚行为具有严峻的社会损害性,它侵害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主义婚姻联系。在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和法规对现实婚姻在法令上的含义和效果已作了清晰规则,即不供认现实婚姻的法令效力。1994年出台的《婚姻挂号管理法令》从法令上清晰规则现实婚姻在婚姻法上无效,不受法令维护。但不能据此就以为:已然现实婚姻在法令上是无效的,那么一个合法婚姻与一个不合法婚姻联系共存就不构成重婚罪。前述观念的过错在于,婚姻法不维护现实婚姻,是指关于现实婚姻当事人,法令不赋予、不维护其享有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力,但并不是说对现实婚姻放任不管,更不是答应现实婚姻的存在。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清晰指出:有爱人的人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仍按重婚罪论处。
由此可见,在婚姻法上,对现实婚姻不予供认和维护;但在刑法上,对现实婚姻应以重婚罪论处,不过这并非是对现实婚姻的供认,而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刑法在社会日子中的效果,维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3、罗某在片面上具有重婚的直接成心
罗某身为婚姻挂号机关的作业人员,了解党的政策和法令法规,特别是婚姻法令法规,关于何为合法婚姻,何为不合法婚姻以及重婚行为的法令性质和损害成果应有清晰的知道。罗某在其与黄某的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又私自处理自己与张某的成婚证,并与张某长时间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从片面方面来说,罗某具有重婚的直接成心。首要,罗某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损害成果等现实状况有清晰的知道。罗某很清楚,在自己与黄某婚姻联系存续期间,一起又与张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并私自另开成婚证,构成了重婚现实,严峻损坏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与我国社会主义品德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相悖,具有严峻的社会损害性。其次,罗某对自己的行为的法令性质和成果有明供知道。罗某从事婚姻挂号作业多年,对婚姻法令法规和损坏婚姻法的行为性质及法令成果应比普通人有深入更清晰的以为。罗某明知自己是有爱人的人,一旦再与张某以夫妻名义日子,乃至开具成婚证,即构成重婚罪,冒犯婚姻法和刑法,会遭到法令的惩办。再次,从毅力要素上来看,罗某抱有期望重婚的损害成果发作的心思情绪。罗某在其与张某爱情并敏捷发展到同居日子,开具成婚证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是积极主动的,特别是在张某不知情的状况下,私自开具成婚证的行为,非常杰出地表明晰罗某对损害成果的发作抱有“期望”的情绪。
综上所论,罗某在其与黄某的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归于有爱人的人,其与黄某的婚姻联系归于现实婚姻,现实婚姻在重婚罪中,不影响重婚罪的建立,黄某契合重婚罪的主体条件;在片面上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重婚行为,会发作严峻损害成果,而且期望和直接寻求重婚损害成果的发作,具有重婚的直接成心;罗某下是在直接成心的心思情绪下施行了重婚行为,与张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并私自开具自己与张某的成婚证,彻底契合重婚罪客观方面要件的要求;罗某的重婚行为严峻损害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具有严峻的社会损害性。依据现行刑法第258条的规则,罗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上文中听讼网小编以事例的方式为咱们收拾了现实婚姻确定为重婚罪是否重要的原因,遇到此类问题,请你仔细阅览以上内容,实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期望以上听讼网小编为你供给的答案可以处理你的问题。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