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愿意办保外就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8 06:08
有的罪犯或许患有严峻疾病,为了体现人道主义关心,法律规则当事人是能够向监狱请求保外就医的。保外就医的当事人,是需求有指定的医疗机构相关证明的。那么,监狱乐意办保外就医吗?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假如满意保外就医条件的,能够请求保外就医
服刑人员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峻疾病、短期内有生命风险,或许患严峻缓慢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时刻医治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赞同,能够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查询。保外就医期间应核算在刑期之内。假如罪犯病已康复刑期未满,应收监持续履行剩下刑期;假如刑期已满,则如期开释。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峻疾病、短期内有逝世风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履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许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履行原判刑期(已弛刑的,按弛刑后的刑期核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弛刑时刻),患缓慢疾病、长时刻医治无效的。但假如病情恶化有逝世风险、改造体现较好的,能够不受上述期限的约束;
(3)身体残疾、日子难以自理的;
(4)年纪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掉损害社会或许的。
2、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罪犯禁绝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罪犯在死缓履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履行期间的;
(2)罪过严峻、民愤很大的;
(3)为躲避赏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服刑人员是否能成婚
加强对留所服刑批阅手续的监督,对余刑一年以上需留所服刑的,应经主管局长批阅,并征驻所查看人员赞同后方可留所服刑。
据了解,关于狱中服刑人员成婚的问题,在公安部1982年下发的《监狱劳改队办理工作细则》中清晰规则:罪犯在关押或保外就医、监外履行期间禁绝成婚。本市监狱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向遵循这个规则。在没有新的规则下发之前,有关部门还将会按这个规则履行。
监狱办理局有关人士介绍,罪犯入狱后面对离婚的状况许多,尤其是一些刑期比较长的罪犯,不离婚的状况适当少。而自动要求与狱中服刑人员成婚的状况十分罕见。关于这个问题,狱方采纳的情绪也比较慎重。由于,罪犯最重要的是没有自在,很实际的问题是这样的婚姻怎么保持?有了孩子怎么办?在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相关查询中,单亲家庭的孩子违法率是适当高的。
被处理不适当留所服刑的对策。
1、清晰判决书送达的时刻和地址。
2、变革监管体系,施行监狱和企业相别离;
3、添加看守所经费;
4、强化监所查看监督,一是加强对留所服刑批阅手续的监督,对余刑一年以上需留所服刑的,应经主管局长批阅,并征驻所查看人员赞同后方可留所服刑。二是监所查看人员除有主张权外,对不适当留所服刑的应有否决权。即未经驻所查看人员赞同,不得留所服刑。三是对违法留所服刑施行专项查看、追查违法留所服刑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职责。
5、主张立法机关赶快添加徇私舞弊不交给履行罪。
对审判、查看、监管、劳改机关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益、对余刑一年以上应交给劳改履行,而拒不交给,致使罪犯在违法留所服刑期间又施行违法,发生牢头狱霸等严峻情节的行为,应在渎职罪中增设徇私舞弊不交给履行罪。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假如满意保外就医条件的,能够请求保外就医
服刑人员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峻疾病、短期内有生命风险,或许患严峻缓慢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时刻医治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赞同,能够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查询。保外就医期间应核算在刑期之内。假如罪犯病已康复刑期未满,应收监持续履行剩下刑期;假如刑期已满,则如期开释。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峻疾病、短期内有逝世风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履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许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履行原判刑期(已弛刑的,按弛刑后的刑期核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弛刑时刻),患缓慢疾病、长时刻医治无效的。但假如病情恶化有逝世风险、改造体现较好的,能够不受上述期限的约束;
(3)身体残疾、日子难以自理的;
(4)年纪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掉损害社会或许的。
2、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罪犯禁绝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罪犯在死缓履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履行期间的;
(2)罪过严峻、民愤很大的;
(3)为躲避赏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服刑人员是否能成婚
加强对留所服刑批阅手续的监督,对余刑一年以上需留所服刑的,应经主管局长批阅,并征驻所查看人员赞同后方可留所服刑。
据了解,关于狱中服刑人员成婚的问题,在公安部1982年下发的《监狱劳改队办理工作细则》中清晰规则:罪犯在关押或保外就医、监外履行期间禁绝成婚。本市监狱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向遵循这个规则。在没有新的规则下发之前,有关部门还将会按这个规则履行。
监狱办理局有关人士介绍,罪犯入狱后面对离婚的状况许多,尤其是一些刑期比较长的罪犯,不离婚的状况适当少。而自动要求与狱中服刑人员成婚的状况十分罕见。关于这个问题,狱方采纳的情绪也比较慎重。由于,罪犯最重要的是没有自在,很实际的问题是这样的婚姻怎么保持?有了孩子怎么办?在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相关查询中,单亲家庭的孩子违法率是适当高的。
被处理不适当留所服刑的对策。
1、清晰判决书送达的时刻和地址。
2、变革监管体系,施行监狱和企业相别离;
3、添加看守所经费;
4、强化监所查看监督,一是加强对留所服刑批阅手续的监督,对余刑一年以上需留所服刑的,应经主管局长批阅,并征驻所查看人员赞同后方可留所服刑。二是监所查看人员除有主张权外,对不适当留所服刑的应有否决权。即未经驻所查看人员赞同,不得留所服刑。三是对违法留所服刑施行专项查看、追查违法留所服刑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职责。
5、主张立法机关赶快添加徇私舞弊不交给履行罪。
对审判、查看、监管、劳改机关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益、对余刑一年以上应交给劳改履行,而拒不交给,致使罪犯在违法留所服刑期间又施行违法,发生牢头狱霸等严峻情节的行为,应在渎职罪中增设徇私舞弊不交给履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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