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伤认定办事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4 22:34工伤确定就事攻略
一、法令依据:
1.《工伤稳妥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
2.《安徽省施行<工伤稳妥条例>方法》(省政府169号令)
3.《工伤确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令第8号)
4.《关于托付市工伤稳妥经办安排和各县区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进行工伤确定作业的告诉》
5.《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工伤确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收费规范及依据:不收费。
三、处理时限: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对受理的现实清楚、权利义务清晰的工伤确定请求,15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
四、所需资料:
(1)《工伤确定请求表》一式两份;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 的证明资料(如单位的有用作业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作业的证明、身份清晰的单位搭档的证明等,附证人劳作联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3)员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因特别原因无法提交身份证的,能够提交户口簿);
(4)工伤员工的直系亲属请求的,应当提交直系亲属联系证明(户口簿);
(5)医疗安排出具的员工受损伤时初诊确诊证明和相关医疗救治资料复印件(验原件),患职业病的应当提交确诊的职业病确诊证明书或许职业病确诊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6)未参保员工还需供给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许挂号注册基本状况(可到工商局查询打印);
(7)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的证明(如相关证人证言,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或许其他证据、书证、视听资料等);
(8)因特别原因遭到损伤的证明资料;
①遭到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应当提交上下班时刻证明、公安机关或许居委会出具的家庭住址证明、公安机关交通处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分或司法机关,以及法令、行政法规授权安排出具的对事端责任定性的相关法令文书等;
②因工外出期间,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因工外出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
③因实施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暴力损伤所作的证明资料或法令文书;
④从事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遭到损伤的,应当提交民政部分或其他有关部分针对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遭到损伤所作的证明资料;
⑤员工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应当提交《革新伤残军人证》和旧伤复发后医院的确诊证明;
(9)劳务差遣人员应当供给差遣单位和实践用工单位的差遣协议、受派员工和差遣单位的劳作合同、实践用工单位的事端查询资料;
(10)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托付别人代为请求的,应当提交授权托付书;
(11)其它特别状况,需供给能够证明状况的相关资料。
五、处理流程:
1.用人单位请求时刻: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按规则备齐所需的资料后,向有统辖权的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请求工伤确定。遇有特别状况,经报市劳作保证局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最长不超越60日。
其他主体请求时刻: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安排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备齐所需资料后能够直接向有统辖权的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请求工伤确定。
统辖规模:
(1)市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本辖区关闭运转单位的工伤确定作业。
(2)各县级市、县、区(开发区)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住所地在本辖区内发作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工伤确定作业。在省内发作且用人单位注册在合肥市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工伤确定作业。
(3)关于外省企业在我市生产经营的,其所属农民工的工伤确定,假如该企业既未在外省注册地也未在我市为农民工参保的,则该企业在我市详细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县级市、县、区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对这部分农民工的工伤确定有统辖权。
(4)建筑业农民工工伤确定实施属地处理的准则,即工伤确定请求由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县、区、开发区社会稳妥行政部分担任按托付受理确定。
2.对请求人提交的请求资料进行审阅,资料完好的予以受理,资料不完好的一次性要求补正。
3.受理后依据审阅需求对事端损伤进行查询核实。
4.作出工伤确定决议,并书面告诉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和该员工所在单位,并抄送社会稳妥经办安排。
六、相关表格及样本下载:(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站→就事大厅→下载中心→工伤稳妥→表格下载)
七、处理地址(电话):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市人社局14楼医疗、工伤和生育稳妥处(联系电话:0551-63536493)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地址:
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15号(联系电话:0551-67735321)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地址:
肥西县上派镇巢湖路90号(联系电话:0551-68828976)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地址:
巢湖市巢湖路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二楼社保科(联系电话:0551-82185830)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地址:
庐江县黄山北路与迎客松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51-87309519)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地址:
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58号(联系电话:0551-66671853)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地址:
合肥市明光路1号(联系电话:0551-64496064)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地址:
合肥市濉溪路287号(联系电话:0551-65699509)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路118号(联系电话:0551-63357380)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地址:
合肥市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叉口蜀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51-65597576)
合肥市工伤生育稳妥处理中心: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社会保证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51-63536349)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作保证局:
翡翠路398号经开区管委会1楼行政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551-63679047)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作局:
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楼大厅(联系电话:0551-65315587)
新站区劳作人事局:
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999号新站区管委会(电话:0551-6424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