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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反担保抵押措施有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09:36
依据《担保法》的规则,对获得同意担保的企业,有必要履行反担保办法,包含产业典当、产业或权力质押、确保金、企业的确保反担保等,公司依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选用一种或几种确保办法,公司原则上不接受确保反担保。
企业供给典当物、质押物的规模,按《担保法》的规则履行,并按有关规则处理抵(质)押挂号手续。项目担任人担任预备抵(质)押挂号材料和处理抵(质)押挂号手续。抵(质)押挂号材料包含:主合同、确保合同、抵(质)押合同、抵(质)押挂号部分要求供给的其他材料等。处理完抵(质)押挂号手续后,应获得抵(质)押挂号部分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挂号部分签章的《抵(质)押挂号表》等证明文件。用不动产典当,典当率(按净值核算)不高于70%;动产典当率(按净值核算)不高于5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核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力质押,质押率(别离按投资额、债券面值核算)不高于70%。
选用确保反担保办法的企业,其确保人应满意以下条件:
(一) 有必要具有《担保法》规则的担保资历;
(二) 资产负债率不超越50%;
(三) 接连2年盈余;
(四) 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在同行业和区域经济中居优异队伍;
(五) 企业在承保期有必要参与稳妥;
(六)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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