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4 02:57
交通事端受伤,要进行相应的补偿,那么网友咨询:因交通事端所受之伤能否确认为工伤,关于交通事端受伤能否确认为工伤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交通事端受伤能否确认为工伤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案情简介
2004年2月16日,XX市XX运送机械厂工人刘某在下班回家途中,与骑自行车的马某、张某相撞后受伤。交警部门制造的《路途交通事端职责确认书》确认刘某无驾驭证驾驭无车牌摩托车与别人相撞,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管理法令》的有关规则,负事端首要职责。刘某向蓟县劳作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确认请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刘某之伤不归于工伤。刘某不服,向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定见不合
经开庭审理后,对刘某之伤是否归于工伤,有三种不同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刘某之伤应归于工伤。其理由是国务院公布的《工伤保险法令》现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令第14条规则“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应当确认为工伤。而刘某就是在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不管其在事端中负什么职责,都应确认为工伤。
第二种定见是,尽管《工伤保险法令》第14条规则了“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应当确认为工伤,但该法令第十六条一起对工伤确认作出了限制性规则:“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确认为工伤或视同为工伤:(一)因违法或违背治安管理伤亡的。”在此案中,要害要看刘某所受之伤是否属违背治安管理伤亡的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管理法令》第七十三条规则:“违背本法令规则的行为,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的规则处分外,均按本法令的规则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第三章(“违背治安管理行为和处分”中包含违背交通管理的行为)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则:“无驾驭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驭机动车辆,或许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驭证的人驾驭的。”本案中刘某所受之伤一起遭到以上两部法令的调整,交警部门现已确认刘某无证驾驭无车牌机动车,负事端首要职责。其违背交通管理的行为也是违背治安管理的行为。故刘某的伤归于“违背治安管理伤亡”景象,根据《工伤保险法令》第十六条的规则,刘某之伤不归于工伤。
第三种定见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第三条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作的违背治安管理行为,除法令有特别规则的以外,适用本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路途交通安全法为法令,与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相比为特别法。也就是说从2004年 5月1日起,现已有法令对违背交通管理的行为作出特别规则,违背交通管理的行为现已不再适用治安管理处分法令。因而,刘某受的伤应定为工伤。
就此案来说,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是:刘某系下班途中无证驾驭摩托车与别人发作交通事端而受的伤,其行为违背了路途交通管理的规则及治安处分的规则,属违背治安管理伤亡的景象。一起,刘某系2004年2月16日发作交通事端受的伤,应适用其时收效的法令法规。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对刘某所受之伤这一事实无溯及力。故根据《工伤保险法令》第十六条的规则,刘某之伤不归于工伤。
归纳上面的介绍,交通事端受伤能否确认为工伤要根据实际状况确认。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交通事端受伤能否确认为工伤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一、案情简介
2004年2月16日,XX市XX运送机械厂工人刘某在下班回家途中,与骑自行车的马某、张某相撞后受伤。交警部门制造的《路途交通事端职责确认书》确认刘某无驾驭证驾驭无车牌摩托车与别人相撞,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管理法令》的有关规则,负事端首要职责。刘某向蓟县劳作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确认请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刘某之伤不归于工伤。刘某不服,向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定见不合
经开庭审理后,对刘某之伤是否归于工伤,有三种不同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刘某之伤应归于工伤。其理由是国务院公布的《工伤保险法令》现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令第14条规则“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应当确认为工伤。而刘某就是在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不管其在事端中负什么职责,都应确认为工伤。
第二种定见是,尽管《工伤保险法令》第14条规则了“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应当确认为工伤,但该法令第十六条一起对工伤确认作出了限制性规则:“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确认为工伤或视同为工伤:(一)因违法或违背治安管理伤亡的。”在此案中,要害要看刘某所受之伤是否属违背治安管理伤亡的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管理法令》第七十三条规则:“违背本法令规则的行为,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的规则处分外,均按本法令的规则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第三章(“违背治安管理行为和处分”中包含违背交通管理的行为)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则:“无驾驭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驭机动车辆,或许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驭证的人驾驭的。”本案中刘某所受之伤一起遭到以上两部法令的调整,交警部门现已确认刘某无证驾驭无车牌机动车,负事端首要职责。其违背交通管理的行为也是违背治安管理的行为。故刘某的伤归于“违背治安管理伤亡”景象,根据《工伤保险法令》第十六条的规则,刘某之伤不归于工伤。
第三种定见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第三条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作的违背治安管理行为,除法令有特别规则的以外,适用本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路途交通安全法为法令,与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相比为特别法。也就是说从2004年 5月1日起,现已有法令对违背交通管理的行为作出特别规则,违背交通管理的行为现已不再适用治安管理处分法令。因而,刘某受的伤应定为工伤。
就此案来说,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是:刘某系下班途中无证驾驭摩托车与别人发作交通事端而受的伤,其行为违背了路途交通管理的规则及治安处分的规则,属违背治安管理伤亡的景象。一起,刘某系2004年2月16日发作交通事端受的伤,应适用其时收效的法令法规。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对刘某所受之伤这一事实无溯及力。故根据《工伤保险法令》第十六条的规则,刘某之伤不归于工伤。
归纳上面的介绍,交通事端受伤能否确认为工伤要根据实际状况确认。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交通事端受伤能否确认为工伤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