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业务消费税如何纳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20:53税法规则要求交税人有必要留意别离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出产状况,假如不了解税法的这一规则,而没有别离核算的话,在交纳消费税的时分就会吃亏。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兼营行为的交税谋划
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则:交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别离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出售数量。未别离核算出售额、出售数量,或许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出售的,从高适用税率。因而,交税人在进行交税申报的时分,有必要要留意消费品的组合问题,没有必要成套出售的,就不宜选用这种出售办法。
例1:某公司既出产经营粮食白酒,又出产经营药酒,两种产品的消费税税率别离为20%加0.5元/500克(或许500毫升)、10%。2009年度,粮食白酒的出售额为200万元,出售量为5万千克,药酒出售额为300万元,出售量为4万千克,但该公司没有别离核算。2010年度,该公司的出产经营状况与2009年度根本相同,现在有两种计划可供挑选:计划一,一致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出售额;计划二,别离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出售额。从节税的视点动身,应当挑选哪套计划?
剖析:计划一,企业出产经营适用两种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别离核算,未别离核算的适用较高税率。在该计划下,该公司的交税状况如下:
①酒类应纳消费税
=(200 300)×20% (5 4)×1
=109(万元)
②酒类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09×(7% 3%)=10.9(万元)
③算计应交税额
=109 10.9=119.9(万元)
计划二,企业出产经营适用两种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别离核算,别离核算后能够适用各自的税率。在该计划下,该公司的交税状况如下:
①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
=200×20% 5×2×0.5=45(万元)
②粮食白酒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5×(7% 3%)=4.5(万元)
③药酒应纳消费税
=300×10%=30(万元)
④药酒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0×(7% 3%)=3(万元)
⑤算计应交税额
=45 4.5 30 3=82.5(万元)
⑥比计划一节税额
=119.9-82.5=37.4(万元)
因而,该公司应当挑选计划二。计划二因为充分利用了别离核算能够适用不同税率的方针然后达到了节税的作用。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的交税谋划
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则,对交税人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还有规则的在外。现已交纳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时,在出口环节能够享用退税的待遇。从交税谋划的视点动身,交税人开辟国际商场,也是一种重要的交税谋划办法。
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则,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处理退税后,发作退关,或许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有必要及时向其组织所在地或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交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处理免税后,发作退关或许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组织所在地或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暂不处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出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因而,在发作出口货品退关或许退货时,恰当调理处理补税的时刻,能够在必定时期占用消费税税款,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代款。
例2:2009年1月某公司一批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处理免税手续后发作退货,该批货品的总价值为5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20%.2个月的商场利率为3%.该企业有两种计划可供挑选:计划一,2009年1月退货时申报补缴消费税;计划二,2009年3月转为国内出售时补缴消费税。从节税的视点动身,该企业应当挑选哪套计划?
剖析:计划一,该公司的交税状况如下:
①应纳消费税=500×20%
=100(万元)
②应纳附加税=100×10%
=10(万元)
③累计应交税额
=100 10=110(万元)
计划二,该公司的交税状况如下:
①应纳消费税
=500×20%=100(万元)
②应纳附加税=100×10%=10(万元)
③累计应交税额
=100 10=110(万元)
④比计划一节税
=110×3%=3.3(万元)
因而,该公司应当选取择计划二。
三、以外汇结算应税消费品的交税谋划
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则,交税人出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核算出售额。交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钱银结算出售额的应当折合人民币核算。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则,交税人出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钱银结算出售额的,其出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能够挑选出售额发作的当天或许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心价。交税人应在事前确认选用何种折合率,确认后一年内不得改变。从交税谋划的视点来,人民币折合率既能够选用出售额发作当天的国家外汇牌价,也能够用当月初的外汇牌价。一般来说,外汇商场动摇越大,通过挑选折合率进行交税谋划的必要性越大,越以较低的人民币汇率核算应交税额,越有利于交税谋划。
需求指出的是,因为汇率的折算办法一经确认,一年内不得随意变化。因而,在挑选汇率折算办法的时分,需求交税人对未来的经济形势及汇率走势作出恰当的判别。一起,这一约束也对这一交税谋划办法的作用发生很大影响。当然,交税谋划应当体现在点点滴滴的税负减轻之中,交税谋划更体现为一种认识,在某一方面节税作用不是很明显,可是关于一个触及很多税种的大型企业来讲,交税谋划的作用不能小视。
例3:某企业某年4月15日获得100万美元出售额,4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为1美元:7.3元人民币,4月15日的外汇牌价为1美元:7.1元人民币。估计未来较长一段时刻,美元将继续价值降低。企业有两种计划可供挑选:计划一,依照每月榜首日的外汇牌价来核算出售额,计划二,依照结算其时的外汇牌价来核算出售额。从节税的视点动身,该企业应当挑选哪套计划?
剖析:计划一,该企业的交税状况如下:
①美元出售额=100(万元)
②外汇牌价=1:7.3
③人民币出售额
=100×7.3=730(万元)
计划二,该企业的交税状况如下
①美元出售额=100(万元)
②外汇牌价=1:7.1
③人民币出售额=100×7.1=710(万元)
计划二较计划一少计出售额=730-710=20(万元)
因而,该企业应当挑选计划二。计划二因为充分利用了汇率变化的趋势以及税法答应的换算办法然后达到了节税的作用。
四、包装物的交税谋划
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则: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出售的,不管包装物是否独自计价以及在管帐上怎么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中交纳消费税。假如包装物不作价伴随产品出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该并入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中交税。但对因逾期未回收的包装物不再交还的或许已收取的时刻超越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依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交纳消费税。对既作价伴随应税消费品出售,又别的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交税人在规则期限内没有交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依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交纳消费税。因而,企业假如想在包装物上节约消费税,关键是包装物不能作价伴随产品出售,而应采纳收取“押金”的方法,这样“押金”就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核算消费税额。即便在通过1年今后,需求将押金并入应税消费品出售额,依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也使企业获得了该笔消费税的1年免费使用权。这种交税谋划在管帐上的处理办法,依据《财政部关于消费税管帐处理的规则》(财会[1993]83号),伴随产品出售但独自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则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事务开销”(按现在管帐准则,该科目应换为“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逾期未交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则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事务开销”(按现在管帐准则,应为“其他事务本钱”)、“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上,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4:某烟火厂出产一批烟火共10000箱,每箱价值200元,其间包括包装物价值15元,烟火的消费税税率为15%.该厂有两套出售计划可供挑选:计划一,依照每箱200元价格出售;计划二,依照185的价格出售,收取15元押金。从节税视点动身,该企业应当挑选哪套计划?
剖析:在计划一下,企业应当依照出售额交纳消费税。在该计划下,该厂的交税状况如下:
①应税出售额
=200×10000=2000000(元)
②应纳消费税
=2000000×15%=300000(元)
在计划二下,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计入出售额。在该计划下,该厂的交税状况如下:
①应税出售额
=185×10000=1850000(元)
②应纳消费税
=1850000×15%=277500(元)
计划二比计划一节税额
=300000-277500=22500(元)
依据现行消费税方针,假如1年后该押金仍未交还,则该厂应当补缴消费税。假定商场年利率为10%。该厂的交税状况如下:
①应税出售额
=15×10000=150000(元)
②应纳消费税
=150000×15%=22500(元)
③比计划一节税额
=22500×10%=2250(元)
因而,该厂应当挑选计划二。
五、包装办法的交税谋划
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则:交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别离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出售数量。未别离核算出售额、出售数量、或许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装进行出售的,从高适用税率。假如交税人需求将不同税率的产品组成套装进行出售时应当尽量采纳先出售后包装的办法进行核算,而不要采纳先包装后出售的办法进行核算。
例5:某酒厂出产各种类型的酒,以习惯不同顾客需求。新年降临,大部分顾客都以酒作为奉送亲朋好友的礼品,针对这种商场状况,公司于一月初推出“组合装礼品酒”的促销活动,将白酒、白兰地酒和葡萄酒各一瓶组成价值115元的成套礼品酒进行出售,三种酒的出厂价别离为50元/瓶、40元/瓶,25元/瓶、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0.5元/斤加上出厂价的20%,白兰地酒和葡萄酒的消费税税率为出售额的10%.假定这三种酒每瓶均为1斤装,该月共出售1万套礼品酒。该企业能够采纳两种促销办法:计划一,先包装后出售;计划二,先出售后包装。从节税视点动身,该企业应当采纳哪套计划?
剖析:计划一,因为该企业采纳先包装后出售的办法促销,归于混合出售行为,应当依照较高的税率核算消费税额。在该计划下,该企业的交税状况如下:
①应税出售额
=(50 40 25)×10000=1150000(元)
②应税销量=3×10000=30000(斤)
③应交税额
=30000×0.5 1150000×20%=245000(元)
计划二,该企业的交税状况如下:
①白酒应交税额
=10000×(1×0.5 50)×20%=105000(元)
②白兰地应交税额
=40×10000×10%=40000(元)
③葡萄酒应交税额
=25×10000×10%=25000(元)
④累计应交税额
=105000 40000 25000
=170000(元)
计划二比计划一节税额
=245000-170000=75000(元)
因而,该企业应当挑选计划二。计划二因为别离适用应税消费品各自税率然后达到了节税作用。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