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无法享受休年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4 04:56

虽然年假是法令赋予劳动者歇息的权力,可是也并非一切劳动者都能享用这年假的福利。有5种状况,用人单位能够不给劳动者年假,还不必承当职责。
一、确认员工全年可享用的年度假天数
依据国务院《员工带薪年度假法令》,累计作业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度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度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度假15天。
二、折算年度假天数
依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企业员工带薪年度假实施办法》规则,用人单位与员工免除或许停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组织员工休满应休年度假的,应当依照员工当年已作业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度假天数并付出未休年度假薪酬酬劳,但折算后缺乏1整天的部分不付出未休年度假薪酬酬劳。
前款规则的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自己全年应当享用的年度假天数-当年度已组织年度假天数。
三、无法享用当年的年度假的5种状况
1、寒暑假度假天数多于年度假天数的;
2、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依照规则不扣薪酬的;
3、累计作业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作业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作业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不享用下一年度的年度假的4种状况
员工已享用当年的年度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下四种状况的,不享用下一年度的年度假。其间包含: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依照规则不扣薪酬的;
2、累计作业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作业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作业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