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00:41
根据法令规则离婚损害赔偿要和申述离婚一起进行,并且需求无过错方先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恳求。值得注意的是,法令关于调停无效,准予离婚的景象和奉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不同状况的处理方法,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存续期间不能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法令规则,作为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有家庭暴力或许与别人同居而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必要是无过错方已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恳求。假如不申述离婚而要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令规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承当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损害赔偿职责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爱人。
人民法院判定禁绝离婚的案子,关于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恳求,不予支撑。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申述离婚而独自根据该条规则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子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则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奉告当事人。
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别以下不同状况:
(一)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根据该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有必要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
(二)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假如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根据该条规则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一审时被告未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出损害赔偿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申述。
(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五)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六)其他导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存续期间不能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法令规则,作为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有家庭暴力或许与别人同居而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必要是无过错方已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恳求。假如不申述离婚而要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令规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承当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损害赔偿职责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爱人。
人民法院判定禁绝离婚的案子,关于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恳求,不予支撑。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申述离婚而独自根据该条规则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子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则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奉告当事人。
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别以下不同状况:
(一)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根据该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有必要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
(二)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假如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根据该条规则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一审时被告未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出损害赔偿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申述。
(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五)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六)其他导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