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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适用房怎么转为完全产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15:06

南宁经济适用房怎么转为彻底产权呢?假如申请人想将经济适用住宅转为彻底产权的,应当依照以下规则补缴相关价款:
一、补缴相关价款可转为彻底产权
(一)2009年9月1日前签定经济适用住宅买卖合同的,在获得房子所有权证后, 依照2009年度同类同地段标定地价的10%向市国土资源部分交纳相关价款。
(二)2009年9月1日后签定的经济适用住宅买卖合同对转为彻底产权或许上市买卖条件有约好的,按合同约好履行;没有约好的,自交纳契税获得完税凭据之日起满5年并获得房子所有权证后,依照到时同类同地段存量住宅均匀买卖价格及当年购房款与政府的出资额份额确认的金额交纳相关价款。
二、年份不同补缴方法不同
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住宅后,又经过承继方法获得其他房产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宅,由市住宅保证部分依照原购房价格予以回购,或许依照《方法》相关规则,补缴相关价款后将经济适用住宅转为彻底产权。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住宅后,又购买了其他住宅,且兼并核算家庭人均建筑面积超出购买其他住宅时市人民政府确认的住宅困难面积规范的,按以下规则履行:
(一)2009年9月1日前签定经济适用住宅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其购买的其他住宅归于非政策性住宅的,依照2009年度同类同地段标定地价的10%向市国土资源部分交纳相关价款并获得房子所有权证后,已购经济适用住宅转为彻底产权。
(二)2009年9月1日后签定经济适用住宅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其购买的其他住宅归于非政策性住宅的,已购经济适用住宅由市住宅保证部分按原购买价格予以回购,或许依照以下公式核算需求补缴的价款后转为彻底产权:需求补缴相关价款=到时同类同地段存量住宅均匀买卖价格×经济适用住宅建筑面积×政府出资额份额×(1 10%)。
(三)购房人购买的其他住宅归于政策性住宅的,其经济适用住宅应当由市住宅保证部分依照原购房价格予以回购,或许按规则退出其他政策性住宅。如经济适用住宅为购房人家庭仅有一套住宅的,能够依照到时同类同地段存量住宅均匀买卖价格与原购买经济适用住宅价款的差额核算补缴相关价款后转为彻底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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