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主权检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1 13:24[内容提要]婚姻自主权并非自古有之,它是跟着社会文明的开展、人道的解放和品格的独立逐渐在世界规模内建立的。我国因为封建社会的前史比较长,婚姻自主权发生较之西方国家为晚。从对我国婚姻自主权开展史的调查中,能够看出婚姻自主权的主要内容是成婚自主权,从而本文证明晰婚姻自主权的性质是特别品格权。这为完善婚姻自主权准则的民法维护奠定了根底。
[关 键 词]婚姻决议权 婚姻自主权 特别品格权
[正 文]
婚姻自主权的内含是什么,其性质为何,归于一般品格权抑或特别品格权或其他。这些问题在我国的民法学界还有极大的争辩。这些争辩表明晰婚姻自主权自身还不是一个很清楚的概念,本文企图从前史的视点阐明婚姻自主权,并对它在民法系统中的定位提出一己之见。
一、婚姻决议权的嬗变
(一)主婚权阶段
在我国古代,“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1] (《昏义》)。由此能够看出,我国古代婚姻的意图“遂以广宗族繁后代为主”[2] (P6),也便是咱们常说的祭祀和传宗接代。“婚姻是以宗族为中心的,不是个人的,也不是社会的”。[3] (P106)在这一意图的分配下,“男女的结合而须顾到夫妻自己的毅力,实是不行幻想的事。”[3] (P117)已然男女自己的毅力不重要,他们天然无法决议自己的婚姻,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谁来决议他们的婚姻?一般来说,男女两边的家长具有决议权,即所谓的“爸爸妈妈之命”。这是婚姻决议权的原初款式——主婚权。爸爸妈妈的毅力对子女的婚事在法令上现实上有肯定的威望。对“爸爸妈妈之命”咱们要做广泛的了解,“爸爸妈妈”,实际上是指“直系尊亲属,尤其是男性的直系尊亲属”[3] (P117)。在直系尊亲属之外,还有其他能够作为主婚权的人,比按期亲长辈①。期亲以外的尊亲属在某些朝代也能够作为主婚权人②。假如没有主婚权人的赞同,男女自行缔结的婚姻是无效的,除非过后得到主婚权人的赞同;假如男女自行在外缔成婚约而主婚权人在家里别的缔成婚约的,即便后者缔结的晚于前者,后订婚约的效能也具有优先性。可见,咱们用“包揽”来阐明中国古代的成婚准则的特征一点也不为过。
再看离婚准则,中国古代离婚方法包含四种:其一,七出、三不去;其二,义绝;其三,和离;其四,呈诉离婚。七出是古代法定离婚理由,从表面上看是男人片面的离婚自在,其实不然,“往昔之所谓离婚以绝两姓之好为主……出妻是以夫之名义行之,似与宗族问题无关,然在实质上,‘子甚宜其妻,爸爸妈妈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爸爸妈妈曰,是善是我,子行配偶之礼焉,没身不衰’则出妻亦不问乎两性情感”[2] (P6)。无子则不能“继后世”,当然不能“事宗庙”,有违婚姻的意图,天然成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从“不事舅姑”作为离婚理由咱们能够看出,爸爸妈妈在子的婚姻中的重要性要超越自己:“唇舌”着眼于宗族的联合:“恶疾”旨在确保宗族的健康:“淫乱”出妻是为了保证夫家血缘的纯真,其更深一层的含义在于“假如不是由得到与先人相同的血的晚辈所贡献的话,则被以为先人就不能享用这些祭品”[4] (P28),明显这也与宗族有关:“偷盗”出妻旨在避免妻子把咱们的产业私藏和转移到娘家,这是保证宗族的产业安全的需求。这七种休妻的理由无一不是与宗族利益紧密联系。与其说七出是男人片意离婚的特权,不如说它是对男人离婚权的一种约束,只需呈现了这七种状况(危害到宗族利益)才得以休妻。如《唐律?户婚》所载:“凡妻无应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而三不去则是在七出之外对男人离婚权进一步的约束。③ 这些有关七出、三不去的法令规则恰恰证明晰这一点。义绝包含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殴杀罪,奸非罪及妻对夫的暗杀罪。由此可见,在离婚问题上,就七出和义绝而言“与其说妻受夫的分配,聚散听夫,不如说夫妻皆受宗族主义或爸爸妈妈毅力的分配”[3] (P152)。在这两种准则之外还有协离准则,该准则和现代的协议离婚没有实质上的不同,只需两边乐意离婚,法令不会干预理由。呈诉离婚,是男女两边在特定状况下恳求官府判定离婚。这种准则的实质在于对妻的维护,咱们从古代婚律的许多规则中能够得出这一定论。比方,“夫流亡三年不还者,并听经官告给执照,别行改嫁。”[5] (P353)因此,在离婚问题上仅在极窄的规模内有“爸爸妈妈之命”的适用地步。因此,咱们不能说包揽婚姻还包含了包揽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