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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14:36

【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曾经是不征收犁地占用税的,不知道现在是怎么规则的?
【回答】
《犁地占用税暂行法令》第三条规则,占用犁地建房或许从事非农业建造的单位或许个人,为犁地占用税的交税人,应当按照本法令规则交纳犁地占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十六条 本法令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犁地占用税暂行法令》一起废止。
《吉林省犁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则,占用犁地建房或许从事其他非农业建造的单位或许个人,为犁地占用税的交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则及本办法交纳犁地占用税。
本办法所称建房,包含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办法所称单位,包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1987年8月18日听讼网发布的《吉林省犁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吉政发[1987]98号)一起废止。
提示:原《犁地占用税暂行法令》第十四条规则:本法令的规则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从2008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开端征收犁地占用税,外商投资企业也是犁地占用税的交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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