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解提纲(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21:46
4、合同的实行
4、1依法建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自己的职责,不得私行改变或许革除合同。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全面实行自己的职责
4、2双务合同实行中的抗辩权
4、2、1一起实行抗辩权:在未约好先后实行次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一起实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回绝其实行要求。
4、2、2一起实行抗辩权的建立条件
——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职责。
——两边债款均已届清偿期。
——对方未实行债款。
——对方的债款或许实行。假如一方的对待给付已不或许,则不发作一起实行抗辩权的问题,而应依合同革除准则处理。
4、3、1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职责人在有依据证明后给付职责人的运营状况严峻恶化,或许搬运产业、抽逃资金以躲避债款,或许谎报有实行才干的诈骗行为,以及其他丢失或许或许丢失实行债款才干的状况时,可间断自己的实行;后给付职责人接收到间断实行的告诉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康复实行才干或许未供给恰当担保的,先给付职责人能够革除合同。
4、3、2不安抗辩权建立的条件
——两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款。
——后给付职责人的实行才干显着下降,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实践风险。而且这种风险发作在合同建立之后。假如在缔结合一起即现已存在,先给付职责人若明知此情却依然缔约,法令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维护;若不知此情,则能够经过合同无效等准则处理。
4、3、3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先给付职责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告诉后给付职责人,该告诉的内容包含间断实行的意思标明和指出后给付职责人供给恰当担保的合理期限。先给付职责人并负有举证证明后给付职责人的实行才干显着下降,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实践风险的职责。假如先给付职责人没有切当依据而间断实行,应当承当违约职责。
4、3、4不安抗辩权的效能
——先给付职责人间断实行。先给付职责人有切当依据证明后给付职责人的实行才干显着下降,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实践风险的,有权间断实行。在后给付职责人供给恰当担保时,应当康复实行。
——先给付职责人革除合同。先给付职责人间断实行后,后给付职责人在合理期限内未康复实行才干而且未供给恰当担保的,先给付职责人可革除合同。该革除的办法,由先给付职责人告诉后给付职责人,告诉抵达时发作合同革除的效能,后给付职责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可一起追究其违约职责;但后给付职责人有贰言时,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承认合同革除效能。
4、4、1先实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款,有先后实行次序的,先实行一方未实行,后实行一方有权回绝其实行要求,先实行一方实行债款不符合债的本心的,后实行一方有权回绝其相应的实行要求。
4、4、2先实行抗辩权的建立要件
——须两边当事人互负债款。
——两个债款须有先后实行次序。
——先实行一方未实行或其实行不符合债的本心。
4、4、3先实行抗辩权的效能
发作后实行一方可一时刻断实行自己债款的效能,对立先实行一方的实行恳求,以此维护自己的期限利益、次序利益;行使先实行抗辩权,可一起向对方建议违约职责。在先实行一方采纳了补救措施的状况下,先实行抗辩权消除,后实行一方须实行其债款。归于一时的抗辩权。
5、合同的收效、无效、改变、革除、吊销、停止
5、1、1依法建立的合同,自建立时收效。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处理赞同、挂号等手续收效的,依照其规则。
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合同应当处理赞同手续,或许处理赞同、挂号等手续才收效,在一审法庭争辩完结前当事人仍未处理赞同手续的,或许仍未处理赞同、挂号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该合同未收效;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合同应当处理挂号手续,但未规则挂号后收效的,当事人未处理挂号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能,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搬运。
5、1、2合同的建立
5、1、2、1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标明共同为充沛建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标明达到共同即告建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标明共同外需要交给标的物才干建立的合同。仅限于法令规则的少量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告贷合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给标的物或完结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职责,违背该职责便发作违约职责;而在实践合同中,交给标的物或完结其他给付是仅仅先合同职责,违背该职责不发作违约职责,可构成缔约过失职责。
5、1、2、2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以法令规则是否有必要采纳必定方式分类。要式合同如不动产生意,法令惯例则当事人应当采纳特定方式缔结合同。
区别含义:某些法令和行政法规对合同方式的要求或许成为影响合同效能的要素。
5、1、3合同建立的时刻
——一般规则。许诺收效时合同建立。
——合同书方式的合同建立时刻。自两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建立。两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不在同一时刻的,终究签字或盖章时合同建立。
——承认书方式的合同建立时刻。当事人选用函件、数据电文方式缔结合同的,能够在合同建立之前要求签定承认书,签定承认书时合同建立。在此状况下,承认书具有终究许诺的含义。
——合同的实践建立。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选用书面方式缔结合同,当事人未选用书面方式但一方现已实行首要职责,对方承受的,合同建立。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选用书面方式或未签字盖章为由,否定合同联系的实践存在。
5、1、4合同建立的地址
——一般规则。许诺收效的地址为合同建立的地址。选用数据电文方式缔结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经营地为合同建立的地址;没有主经营地的,其常常居住地为合同建立的地址。当事人还有约好的,按其约好。
——书面合同的建立地址。两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址为合同建立的地址。
5、1、5合同建立的效能:依法建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自己的职责,不得私行改变或许革除合同。
5、2合同无效的景象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合同,危害国家利益;
(二)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方式掩盖不合法意图;
(四)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形成对方人身损伤的;
(二)因成心或许严重过失形成对方产业丢失的。
5、3合同可改变或吊销的景象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一)因严重误解缔结的;
(二)在缔结合一起显失公正的。
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实在意思的状况下缔结的合同,受危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当事人恳求改变的,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不得吊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吊销权消除:
(一)具有吊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吊销权;
(二)具有吊销权的当事人知道吊销事由后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抛弃吊销权。
5、4合同无效或被吊销的法令结果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许被吊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令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能的,其他部分依然有用。
合同无效、被吊销或许停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处理争议办法的条款的效能。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后,因该合同获得的产业,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许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差错的一方应当补偿对方因而所遭到的丢失,两边都有差错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职责。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因而获得的产业收归国家所有或许返还团体、第三人。5、5、1合同的改变:广义的改变包含合同主体和内容的改变。合同法规则的改变,仅指内容的改变。由于合同主体的改变是合同债款或债款的转让,严厉讲归于合同的转让。合同内容的改变也是合同联系的部分改变,而不是合同性质的改变,如生意变为赠与,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
5、5、2合同改变的要件
——原已存在有用的合同联系。
——合同内容发作改变。
——经当事人洽谈共同。
——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改变合同应当处理赞同、挂号手续的,应恪守其规则。
5、5、3合同改变的效能
合同改变后,当事人应按改变后的合同内容实行。
合同改变是向将来发作效能,未改变的权力职责持续有用,现已实行的债款不因合同的改变而失掉合法性。
合同的改变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补偿的权力。提出改变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改变所受丢失应负补偿职责。
在有担保的合同中,如添加债款人的担负,非经确保人或物上确保人赞同,确保不收效能;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款价值额。
5、6、1合同的革除:是指合同有用建立后,在必定条件下经过当事人的单独行为或许两边合意停止合同效能的行为。
——是对有用合同的革除。
——有必要具有革除事由。合同一经有用建立,即具有法令约束力,两边当事人有必要信守,不得私行改变或许革除,这是合同法的重要准则。仅仅在主客观状况发作改变,使合同实行成为不必要或不或许的状况下,才答应革除合同。不然便构成违约。革除事由能够是法定的,也能够是当事人约好的。
——有必要经过革除行为完成。具有合同革除条件,合同并不必定革除。革除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当事人两边洽谈赞同;二是享有革除权一方的单独意思标明。
——革除合同的作用是使合同联系消除。合同革除应无溯及力,革除前现已实行的应为有用。
5、6、2合同的法定革除条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成合赞同图。
——在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
——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首要债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行。
——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债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完成合赞同图。
5、6、3合同的协议革除条件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才干,意思标明实在,内容不违背强行法标准和社会公共利益,并采纳恰当的方式。
5、6、4合同单独革除的程序
——单独革除权的行使期限:法令规则或当事人约好革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力消除。法令没有规则或当事人未约好革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力消除。
——一方行使革除权革除合同的,应当告诉对方。合同自告诉抵达对方时革除。对方有贰言的,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裁定组织承认革除合同的效能。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革除合同应当处理赞同、挂号等手续的,应恪守其规则。
5、6、5合同协议革除的程序
遵从一般缔约程序,两边意思标明共同,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革除合同应当处理赞同、挂号等手续的,应恪守其规则。
5、6、6合同革除的效能
合同革除后,没有实行的,停止实行。
合同革除与危害补偿能够并存,差错一方应补偿对方丢失。
5、7合同的停止
5、7、1合同停止的景象: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合同的权力职责停止:
(一)债款现已依照约好实行;
(二)合同革除;
(三)债款彼此抵销;
(四)债款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款人革除债款;
(六)债款债款同归于一人;
(七)法令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停止的其他景象。
5、7、2合同停止的结果: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力职责停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整理条款的效能。
 第九十二条 合同的权力职责停止后,当事人应当遵从诚笃信用准则,依据买卖习气实行告诉、帮忙、保密等职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