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学生撞坏车辆谁来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04:09在机动车驾驭证考试中,考生若在考试过程中发作意外撞车,职责应该由谁承当呢?在驾照考试的时分,假如考试车没有任何问题,而教练员又没有随车,发作事端后学员应承当相应职责。
机动车驾驭证考试中学生撞坏车辆谁来赔
网友发问:
2015年8月19日,在三亚海棠湾运达机动车驾驭考场科目二考试现场,一名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妥,其驾驭的考试车辆一头撞上了考试场的护栏。该起意外事端形成车辆水箱决裂,前车身损坏严峻,所幸没有形成人员伤亡。该丢失应该由谁承当呢?
据律师称:
依照《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规则,驾校学员假如是在学习期间在路途上行进,应该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学员在学习驾驭中有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许形成交通事端的,由教练员承当职责。但是在驾照考试的时分,假如考试车没有任何问题,而教练员又没有随车,发作事端后学员应承当相应职责。
事情剖析:
1.首要定性本次事情是驾考安全事情,而不是教育安全事情。由于,本事情有时刻、地址和主体行为性质。事情时刻发作在驾考期间;事情地址发作在“三亚海棠湾运达机动车驾驭考场”;事情主因是驾考。
2.律师引证法令不妥。依照《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规则,驾校学员假如是在学习期间在路途上行进,应该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学员在学习驾驭中有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许形成交通事端的,由教练员承当职责。这是指学习行为而不是驾考行为,故引证法令过错。与教练员及驾校均没有任何相关,让驾校及教练员补偿是站不住脚的。
3.本事情由于既没有教练员伴坐,也没有考试员监考,是考生一人操作失误引起的车辆与护栏之前的磕碰事端。从表面上因果联系看,考生无疑是事端仅有职责人,负补偿悉数职责。但在这种驾考的特别景象下,这种因果联系不行充沛。一是考生是在考试傍边发作的事端,仍有不能彻底驾驭才能的或许,这是客观存在的。视其彻底具有驾驭才能的认定是过错的;二是考场主体应认识到事端发作的或许性,自动采纳防范措施或承当危险事端职责;三是驾考性质即决议由考试主体担任。考生交纳了考试费,其发票即为考生与驾考主体的合同联系。驾考主体不只完结考生技术考试判定,并且在确保安全准则下完结。没有实行安全责任,即担任事端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