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交印花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19:51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秉承具有法律效力的凭据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据上张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其减免状况有哪些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1.法定凭据免税。下列凭据,免征印花税:(法令第4条)
(1)已交纳印花税的凭据的副本或许抄本;
(2)产业所有人将产业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校园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同意免税的其他凭据。
2.免税额。应纳税额缺乏一角的,免征印花税。(法令第3条)
3.特定凭据免税。下列凭据,免征印花税:((88)财税字第255号)
(1)国家指定的收买部分与村委会、农人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买合同;
(2)无息、贴息借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许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供给优惠借款所书立的合同。
4.特定景象免税。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25号)
(1)对商铺、门市部的零散加工修补事务开具的修补单,不贴印花;
(2)对房地产处理部分与个人缔结的租房合同,凡用于日子寓居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运营的,按规则贴花;
(3)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邮寄单据,暂免贴花;
(4)对企业车间、门市部、库房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规模,或虽属会计核算规模,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计算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5)实施差额预算处理的单位,不记载运营事务的账簿不贴花。
5.单据免税。对货品运送、仓储保管、产业保险、银行借款等,处理一项事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所开立的各类单据,不再贴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6.企业吞并并入资金免税。对企业吞并的并入资金,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补助印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7.租借承包运营合同免税。企业与主管部分等签定的租借承包运营合同,不属于产业租借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25号)
8.特别景象免税。纳税人已实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践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助印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9.保险合同免税。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37号)
10.书报刊合同免税。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而书立的凭据,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9〕142号)
11.外国运送企业免税。由外国运送企业运送进口货品的,外国运送企业所持有的一份结算凭据,免征印花税。(国税发〔1990〕173号)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