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北京市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04:06
北京公积金购买二套房已无首付20%优惠,与商业借款二套房首付份额40%同等。那么关于借款人来说,什么样的状况下简单被银行确定为“二套房”呢?依据专家的解读。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第一类:初次购房已借款,再次购房仍需运用借款的人群
典型事例:A先生第一套住宅为2006年借款置办,现为改进寓居条件,想置办一套大点的房子,因手中资金不足,还需运用借款。
专家解析:专家剖析说,由于A先生之前有过借款购房纪录,再次借款购房银行对其审阅时,在央行征信体系中能够查到他的借款纪录,这种状况一般会被确定为二套房。
  第二类:初次购房运用商业借款,再次购房运用公积金借款的人群
典型事例:B女士第一次借款购房时因无公积金缴存账户,所以其时运用的是商业借款。后来新单位为其缴存了公积金,她想卖掉现在的房子用公积金借款再购买一套房。
专家解析:专家解说说,在公积金二套房新政未下发前,像B女士这种状况能够享用首付20%的优惠。但3月1日起公积金二套房进步首付份额至四成,因B女士首套房购买时运用的是商业借款,购买第二套房用公积金借款则会被算作二套,首付份额为四成。
  第三类:首套房借款结清并已出售,再次运用借款购房的人群
典型事例:C先生曾借款购买过一套房产,本年年初将借款结清,并已将此房产出售后,现在想借款购买一套面积大些的房产。
专家解析:专家剖析说,像C先生这种状况,不管其首套住宅借款是用商贷或是公积金,由于购买第一套住宅时曾有过借款纪录且在其征信陈述中能够表现出来,那么依据现在的银行方针,不管其首套住宅借款是否结清、出售,再次购房时借款都会被确定为二套房。
  第四类:结婚前曾借款购房,婚后任何一方再请求借款的人群
典型事例:D先生结婚前曾借款置办过一套房产,婚后想再借款买一套房,考虑到自己已有过借款,所以想用爱人名义请求借款。
专家解析:专家指出,二套房的界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商贷、公积金都相同。只需婚前一方有过借款购房纪录,婚后不管以任何一方的名义请求借款,都是归于二套房的领域,所以像D先生这种状况也会按二套房方针履行。
  第五类:夫妻一方有过借款,以家庭成年子女名义再请求借款的人群
典型事例:夫妻E先生和F女士,他们之前曾有过一次借款购房纪录,现想以已满20岁女儿的名义请求借款购买第二套房。
专家解析:像E先生和F女士这种状况,以女儿名义再次请求借款购房的也是会被确定为二套房。由于现在二套房的确定是以家庭为单位,包含成年子女也归于家庭成员之一,所以夫妻一方有过借款,以成年子女名义再次请求借款购房都会被算作二套房。
  第六类:夫妻一方借款所购房产,离婚后判给另一方,购买人再次请求借款的人群
典型事例:G先生和H女士结婚后,以G先生的名义借款购买过一套房产,两边离婚后将此房产判给了H女士,现G先生想再运用借款置办一套住宅。
专家解析:尽管G先生借款购买的房产离婚后判给了H女士,但在央行的征信体系中仍是会查到G先生的借款纪录,所以G先生再次借款购房时也是归于二套房。
  第七类:初次借款所购房产属“改进型”住宅,再次运用借款购房的人群
典型事例:I女士2005年借款购买过一套50平方米的小户型,她现在的寓居条件低于北京市住宅平均水平,由于孩子长大了房子不行寓居,现在她想再换套面积大点的房产,当然仍是借款购房。
专家解析:假如I女士上一年购房,那么依据她的寓居水平低于人均寓居面积是能够按改进型购房人群处理,第2次借款购房的首付和利率可对比首套住宅借款方针。可是,在本年新的“国十一条”方针出台后,未提及改进型住宅怎么操作,依据各家商业银行现在的二套房借款方针,已撤销改进型购房借款的优惠。只需借款人首套住宅有过借款纪录,那么不管其寓居面积是否低于当地住宅平均水平,都会按二套房借款方针严格履行,首付40%,利率上浮1.1倍。
  第八类:曾在异地借款购房,在北京再次请求借款的人群
典型事例:2002年,J先生曾在老家山东借款置办过一套房产,因工作调动,现打算在北京再购买一套小户型的住宅。
专家解析:由于现在央行的征信体系是全国联网的,且2009年6月份银监会发布告诉,各银行不得以征信体系未联网、异地购房难查询等为由抛弃“二套房贷”方针束缚。所以像J先生这样已在一个城市有过借款纪录,在另一城市再次请求借款购房,也会被划入二套房的方针征收范围内。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