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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14:25
裁决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造的诉讼文书。在我国,依法允许上诉、抗诉的裁决,应当制造裁决书。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决书是什么样的呢?听讼网小编将在下文为您回答,欢迎阅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裁决书
(复核类推案子发回重审用)
(××××)最刑类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名字、性别、出世年月日、民族、原籍、工作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适用法令类推,确定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判处的惩罚)。……(此处概写是否通过上诉、抗诉和二审裁判的状况,以及逐级上报通过)。××××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进行了评论)并作出决定。
本院认为,……(概述原判现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许适用法令类推有过错,或许量刑不妥的状况)。按照……(写明裁决所根据的法令条金钱)的规则,裁决如下:
一、吊销××××人民法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和××××人民法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决〕;
二、发回××××人民法院从头审判。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本来核对无异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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