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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有哪些程序及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15:10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施行法令》、《广东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方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的规则,简明介绍2016年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则。
2016年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则(程序、规范等)
一、征地的意义
征地,是征收农人团体一切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求,能够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人团体一切土地,并依据补偿规范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必定的钱银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一切权归于国家,不再归于农人团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赞同程序和征地的施行程序。
(一)征地的赞同程序(以大型建造项目为例)
1、建造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赞同。
2、建造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提出建造用地请求。
3、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检查后拟定征收土地等计划。
4、经市、县政府赞同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计划依法由国务院或许省政府赞同。
(二)征地的施行程序
1、发布征地布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规模:被征收土地地点地的乡(镇)、村。
(3)布告内容:赞同征地机关、赞同文号、征收土地用处、规模、面积以及征地补偿规范、农业人员安顿方法、处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成果:布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规模。
2、处理征地补偿挂号
(1)挂号机关:征地布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分。
(2)挂号请求人:被征收土地的一切权人、运用权人。
(3)挂号期限:征地布告规则的期限。
(4)挂号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处理挂号的成果:列入补偿规模。
3、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1)拟定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分会同有关单位。
(2)拟定依据:土地挂号材料、现场勘察结成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挂号状况、法律法规规则的征地补偿规范。
(3)计划内容: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计划布告:市、县政府地政部分在被征收土地地点地的乡(镇)、村布告计划,听取被征收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报市、县政府赞同。
4、确认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确认和赞同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分存案)。
5、施行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1)安排施行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分。
(2)费用付出:在计划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付出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则付出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给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则的期限交给土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因其土地被征收形成经济损失而付出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遭到毁损,向栽培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付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子、其它设备,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地点人付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顿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顿因征地所形成的充裕劳动力而付出的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规范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详细规范、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赞同的征地补偿安顿计划规则。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均匀年产值的确认(有关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的补偿规范):按当地计算部分审定的最基层单位计算年报和经物价部分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则付出的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尚不能使需求安顿的农人坚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顿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越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30倍。
五、补偿费用的办理、归属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法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付出给团体的安顿补助费、团体地点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办理和运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一切者一切。
3、安顿补助费的归属、运用:
(1)由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安顿的,付出给乡村团体经济安排,由其办理和运用。
(2)由其他单位安顿的,付出给安顿单位。
(3)不需求一致安顿的,发放给安顿人员个人或经被安顿人员赞同后用于付出被安顿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团体一切的补偿费用的运用收益分配方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建立专户寄存。
2、运用状况揭露,承受乡民监督。
3、分配方法经乡民会议或乡民代表会议过半数经过,报乡政府存案。
六、征地补偿胶葛及处理方法
1、补偿规范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和谐,和谐不成的,由赞同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判决。
2、补偿费用分配胶葛
其性质为民事胶葛,当事人为村委会或乡村团体经济和乡民,当事人能够经过民事诉讼处理。
3、征地信息揭露胶葛
归于行政争议,当事人能够经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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