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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律师收费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06:39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份额收费
(一)处理民事、行政诉讼案子的收费规范:
署理民事、行政诉讼案子,不触及产业关系或产业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产业标的额超越10万元的还应按下列份额另加收费: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不超越4%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不超越3%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不超越2%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不超越1.2%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不超越0.7%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越0.35%
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份额,由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在规则的起伏内逐段洽谈确认后,分段核算,累加收费。
(二)处理刑事诉讼案子的收费规范:
1.侦办阶段为犯罪嫌疑人供给法律咨询、署理申述和指控、请求取保候审:每件收费不超越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不超越6000元;
3.审判阶段:每件收费不超越12000元;
4.刑事自诉案子:每件收费不超越10000元;
5.担任被害人署理人:每件不超越10000元;
6.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依照民事案子收费规范另加收费。
(三)署理国家赔偿案子的收费规范:每件不超越8000元。
(四)直接署理各类案子的二审或再审,按上述规范收费。
原已署理一审,持续署理二审或再审的,应酌情减收律师服务费,或按原规范折半收费。
(五)署理各类诉讼案子申述的收费规范:每件不超越6000元;申述案子立案后又署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收费规范收费。
(六)署理严重、疑问、杂乱案子,律师事务所可与托付人洽谈恰当添加收费规范,但最高不得超越前述最高收费规范的5倍。
二、计时收费
(一)收费规范:60-1200元/小时。
(二)处理各类诉讼案子的参阅时刻:
计费时刻以小时为根本核算单位,缺乏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核算。承办律师为2人以上的,应以各自的计费规范和实践工作时刻别离核算。
1.查阅檀卷材料 (每次) 5小时
2.查阅檀卷相关材料(每次) 2小时
3.查询搜集依据(每次) 4小时
4.署理参与调停 2小时起算
5.会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 4小时
6.庭前预备工作(包含预备辩解、署理关键,书写辩解、署理词,剖析案子等)(每案) 8-10小时
7.出庭 4小时起算
8.代为请求产业保全、先予执行(每案) 3小时
9.代为提起上诉 2小时
(三)律师在本城区处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刻按累计实践时刻折半核算。律师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花费的时刻及必要停留时刻折半核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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