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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05:17

【质押担保借款】荆门市住宅公积金质押借款操作实践
荆门市住宅公积金质押借款运作10多年,形成了较为标准的操作程序和完善的操作体系。
(一)担保人应具有的条件
1、担保人是自愿为借款人供给公积金质押担保的,且确保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
2、担保人未处理过住宅公积金借款或已还清借款,且未向别人供给住宅公积金质押担保;
3、担保人与借款人个人住宅公积金有必要在同一微机体系内处理(避免重复担保或支取)。
(二)担保人的职责
担保人从签定《荆门市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之日起,就自动承当了为借款人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罚息、诉讼费及律师费等)连带归还职责。若借款人不按月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咱们将有权停止借款人借款行为,直接从担保人住宅公积金余额中划扣用于还清此借款。担保总金额一般不得少于借款金额的75%。
担保人所签定的《担保书》只对借款人的当笔借款供给担保。未经中心工作人员免除或置换的担保人,担保职责直至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停止。
(三)质押担保手续的处理
借款人的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请求得到同意后,其担保人即可到中心请求处理公积金质押担保手续。担保手续有必要由担保人亲身带着自己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到“中心”签署《担保书》并加盖手印。“中心’经办人员应随即按规则经过住宅公积金借款微机处理体系处理担保人个人公积金止付手续,进行账户确定。经确定的个人账户能够添加余额,正常计息或同一微机处理体系内部搬运,不能支取,消户或重复质押担保。
(四)担保免除或置换
1、借款人夫妻两边公积金担保在借款还清前不得免除或置换;
2、借款人准时足额归还借款且未逾期,担保总金额(含借款人夫妻两边余额)与借款余额的差大于拟免除担保人的公积金余额时,经借款人请求,填写《公积金质押担保免除请求书》,中心即可免除拟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若担保总金额(含借款人夫妻两边余额)与借款余额的差小于拟免除担保人的公积金余额的,借款人能够再找一名有公积金且未借款或担保的职工用自己名下的公积金余额置换拟免除担保人,要求:新担保人要按正常担保手续处理担保;新担保人公积金余额与剩下担保人公积金余额之和有必要大于借款余额。
(五)担保强制划扣
依照《担保书》的约好,当借款人长时间逾期且催收无果,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可强行划扣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公积金余额提早停止借款人借款行为。
1、在履行强行划扣前,中心有必要电话或函告担保人;
2、强行划扣次序为借款人夫妻两边悉数划扣完后(留1分钱保存账户)仍缺乏的在其它担保人中实施加权均匀分摊;
3、被履行强行划扣的借款人夫妻应列为公积金借款“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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