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工伤保险调例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08:18一、关于工伤适用规模:旧《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规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新《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规模是:在旧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安排。二、关于工伤...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新旧工伤保险调例有什么区别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关于工伤适用规模:
旧《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规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新《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规模是:在旧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安排。
二、关于工伤的确定:
旧《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确定的规则是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工伤:(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二)作业时间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三)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确定为工伤的其他景象。
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则的工伤确定规模进行了扩展,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应该确定为工伤,而不再是局限于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
三、关于工伤确定的程序:
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则:"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和该员工所在单位。"
新《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清晰的工伤确定请求,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愈加简化了工伤确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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