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5:44
一、征区域片规模
一级区片:城厢大街、北干大街、蜀山大街、新塘大街、宁围镇、闻堰镇、新街镇的行政辖区和顺坝垦区,所前镇的联谊村、东复村(原凑沿金)、来苏周村、金临湖村、缪家村、城南村、金山村、信谊村(原金鸡山、四一房),义桥镇的山后村、湘东村。
二级区片:瓜沥镇、衙前镇、义蓬大街、靖江大街、南阳大街、河庄大街、新湾大街、临江大街、行进大街、益农镇、党湾镇、临浦镇、红山农场的行政辖区及东江围垦区域,所前镇除一级区片以外的行政村,义桥镇原义桥片除一级区片以外的行政村。
三级区片:河上镇、戴村镇、楼塔镇、浦阳镇、进化镇的行政辖区,义桥镇原许贤片的行政村。 各镇街的插花地和围垦土地,征地依照土地地点区片的征地补偿规范履行。
二、征区域片归纳地价规范
(一)征收犁地类土地村级补偿资金为:
一级区片3万元/亩、二级区片2.8万元/亩、三级区片2.5万元/亩。征收非犁地类土地村级补偿资金折半核算。
(二)征收犁地类土地征地安顿专项资金为:
1.土地补偿费:一级区片3万元/亩、二级区片2.8万元/亩、三级区片2.5万元/亩。
2.安顿补助费:各级区片均为4.5万元/人。
征收非犁地类土地征地安顿专项资金折半核算。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规范
征收犁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规范为:一级区片2.5万元/亩、二级区片2万元/亩、三级区片2万元/亩。征收非犁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折半核算。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以上包干价一次性支交给被征地村团体,由其据实补偿。
四、征地调理资金规范
征地调理资金规范为:各级区片均为2万元/亩。 征地调理专项资金的50%由镇(大街)财务专项办理,另50%由村团体办理,用于征地过程中征地经济补偿费的平衡、征地遗留问题的处理以及征地补偿费的预付等征地补偿相关事宜。征地调理资金按区域分区片筹集,列入征地本钱。
五、“撤村建居”村征地补偿规范
尚有农业人口和团体土地的“撤村建居”村的征地补偿规范,参照征收团体土地的征地补偿规范履行。
已无农业人口、尚有团体土地的北干大街的高田、永久、柳桥、荣联社区,新塘大街的井头王、半爿街社区,宁围镇的金一、金二、宁安社区的“撤村建居”村,征收其内地犁地类土地按19.5万元/亩规范履行,征收其内地非犁地类土地按10.75万元/亩规范履行;征收其围垦犁地类土地按18.6万元/亩规范履行,征收其围垦非犁地类土地按10.3万元/亩规范履行。靖江大街的小石桥、安澜桥社区的“撤村建居”村,征收其犁地类土地按18.6万元/亩规范履行,征收其非犁地类土地按10.3万元/亩规范履行。
六、征收镇(大街)属团体土地的征地补偿规范
征收镇(大街)属团体土地的征地补偿规范按各镇(大街)所辖各村均匀征地补偿规范核算。其征地经济补偿费筹集后,征区域片归纳地价的50%由区财务统筹,用于征地安顿费付出的缺乏,征区域片归纳地价的另50%、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征地调理资金全额回来给镇(大街)。
七、建造项目运用国有农用地的经济补偿规范
坐落绕城公路规模内的国有农用地(含湘湖农场、红垦农场、钱江农场、棉麻试验场等),运用犁地类土地按21.08万元/亩的规范补偿,绕城公路规模以外的国有农用地,运用犁地类土地按15.8万元/亩的规范补偿。运用非犁地类土地补偿规范折半核算。
八、其它事项
对人员现已悉数农转非并已安顿的村,尚有剩下团体土地被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全额返还给村团体;安顿补助费筹集后,按50%的份额返还给村团体。
本告诉所称犁地类土地包含农用地中除林地以外的各类土地和建造用地;非犁地类土地包含林地和未利用地。
一级区片:城厢大街、北干大街、蜀山大街、新塘大街、宁围镇、闻堰镇、新街镇的行政辖区和顺坝垦区,所前镇的联谊村、东复村(原凑沿金)、来苏周村、金临湖村、缪家村、城南村、金山村、信谊村(原金鸡山、四一房),义桥镇的山后村、湘东村。
二级区片:瓜沥镇、衙前镇、义蓬大街、靖江大街、南阳大街、河庄大街、新湾大街、临江大街、行进大街、益农镇、党湾镇、临浦镇、红山农场的行政辖区及东江围垦区域,所前镇除一级区片以外的行政村,义桥镇原义桥片除一级区片以外的行政村。
三级区片:河上镇、戴村镇、楼塔镇、浦阳镇、进化镇的行政辖区,义桥镇原许贤片的行政村。 各镇街的插花地和围垦土地,征地依照土地地点区片的征地补偿规范履行。
二、征区域片归纳地价规范
(一)征收犁地类土地村级补偿资金为:
一级区片3万元/亩、二级区片2.8万元/亩、三级区片2.5万元/亩。征收非犁地类土地村级补偿资金折半核算。
(二)征收犁地类土地征地安顿专项资金为:
1.土地补偿费:一级区片3万元/亩、二级区片2.8万元/亩、三级区片2.5万元/亩。
2.安顿补助费:各级区片均为4.5万元/人。
征收非犁地类土地征地安顿专项资金折半核算。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规范
征收犁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规范为:一级区片2.5万元/亩、二级区片2万元/亩、三级区片2万元/亩。征收非犁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折半核算。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以上包干价一次性支交给被征地村团体,由其据实补偿。
四、征地调理资金规范
征地调理资金规范为:各级区片均为2万元/亩。 征地调理专项资金的50%由镇(大街)财务专项办理,另50%由村团体办理,用于征地过程中征地经济补偿费的平衡、征地遗留问题的处理以及征地补偿费的预付等征地补偿相关事宜。征地调理资金按区域分区片筹集,列入征地本钱。
五、“撤村建居”村征地补偿规范
尚有农业人口和团体土地的“撤村建居”村的征地补偿规范,参照征收团体土地的征地补偿规范履行。
已无农业人口、尚有团体土地的北干大街的高田、永久、柳桥、荣联社区,新塘大街的井头王、半爿街社区,宁围镇的金一、金二、宁安社区的“撤村建居”村,征收其内地犁地类土地按19.5万元/亩规范履行,征收其内地非犁地类土地按10.75万元/亩规范履行;征收其围垦犁地类土地按18.6万元/亩规范履行,征收其围垦非犁地类土地按10.3万元/亩规范履行。靖江大街的小石桥、安澜桥社区的“撤村建居”村,征收其犁地类土地按18.6万元/亩规范履行,征收其非犁地类土地按10.3万元/亩规范履行。
六、征收镇(大街)属团体土地的征地补偿规范
征收镇(大街)属团体土地的征地补偿规范按各镇(大街)所辖各村均匀征地补偿规范核算。其征地经济补偿费筹集后,征区域片归纳地价的50%由区财务统筹,用于征地安顿费付出的缺乏,征区域片归纳地价的另50%、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征地调理资金全额回来给镇(大街)。
七、建造项目运用国有农用地的经济补偿规范
坐落绕城公路规模内的国有农用地(含湘湖农场、红垦农场、钱江农场、棉麻试验场等),运用犁地类土地按21.08万元/亩的规范补偿,绕城公路规模以外的国有农用地,运用犁地类土地按15.8万元/亩的规范补偿。运用非犁地类土地补偿规范折半核算。
八、其它事项
对人员现已悉数农转非并已安顿的村,尚有剩下团体土地被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全额返还给村团体;安顿补助费筹集后,按50%的份额返还给村团体。
本告诉所称犁地类土地包含农用地中除林地以外的各类土地和建造用地;非犁地类土地包含林地和未利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