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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具体是如何处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16:03
(1)机动车驾驭人将机动车交由未获得机动车驾驭证或许机动车驾驭证被撤消、暂扣的人驾驭的,拘留机动车驾驭证,可并处撤消机动车驾驭证;
(2)未获得机动车驾驭证、机动车驾驭证被撤消或暂扣期间驾驭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获得机动车驾驭证或许机动车驾驭证被撤消、暂扣的人驾驭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分;
(3)关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驭证的,不管驾驭人在行进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持续驾驭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拘留机动车,告诉驾驭人供给驾驭证。依据所供给驾驭证的不同景象别离进行处理。
a)如若供给的驾驭证实在、合法并且在驾驭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正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交还机动车;
b)如若供给的驾驭证实在、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依据其违法的状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驭证同时予以处分,并及时交还机动车;
c)如驾驭人不能供给实在、合法的机动车驾驭证,视为无证驾驭,可依照(1)、(2)的景象处理。关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事故的按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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