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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责任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21:25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 范军武、蔡松延
信息抢先的年代,明星代言的广告争相招摇过市。凭仗明星耀眼的形象效应和悦耳的悦耳表达,企业推介了产品、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度;顾客寻找到需求源头,满意了物质文化所望;而明星则展现了自己的风貌和才能,既取得了酬劳,又使自己愈加有名。明星携手企业和顾客的联动,推动了社会沟通,促进了市场繁荣。
可是,“抱负与实际总是存在距离”,不久前,闻名相声艺人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广告被认定为虚伪广告,正印证了“重大事件的发作总是和某些个人的魅力交相辉映”,联系到一再被曝光的唐国强代言的北京某医院医治不孕不育,到刘嘉玲代言的SK-Ⅱ,再到刘蓓代言的某药品广告、傅艺伟代言的“胡师傅”牌无油烟不粘锅……加上一怒之下状告广告代言明星,要求其与相关企业承当连带法令职责的顾客。一时之间,有关明星代言虚伪广告要不要承当职责以及怎么承当职责的问题被炒的沸反盈天,成为炙手可热的论题。央视《我们观念》乃至专门制作了《明星代言虚伪广告是否承当法令职责》的专题节目。
那么,明星终究该不该为代言的虚伪广告承当法令职责呢?
一、明星代言虚伪广告是否需承当职责的说法种种
媒体、顾客、理论界对明星代言虚伪广告是否存在法令职责纵说纷纭、见仁见智,综观各家所言,首要能够概括为三种不同的定见:
第一种观念以为,虚伪广告的明星代言人应当承当职责,这是包含相当多顾客在内的不少人士所见。持这种观念的人群以为:以权利义务对等准则衡量,已然明星收取了广告主或许广告经营者的高额酬劳,使用其在大众傍边的影响力来扩展产品的知名度,那么,假如这个广告自身是虚伪不实的,代言人就应当承当职责;从法令角度上看,代言的明星是一个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对广告中陈说的内容是否实在,应当具有常识性的了解,这也是一个诚实信用的问题;更有学者以为,这儿代言的明星乃至能够视为“广告的一起经营者、发布者”,要求其一起承当职责也就天经地义。
第二种观念以为,明星代言虚伪广告不需要承当法令职责。这是因为,尽管从品德层面而言,虚伪广告的代言明星不免面对很多的社会舆论打击。可是从实际情况而言,广告中的明星仅仅一个广告内容的演绎者或广告载体。因为广告的全部内容是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一起策划的,作为艺人的明星并未参加策划,而仅仅把别人策划的内容扮演出来,在其不知道广告内容是虚伪的情况下,不应该承当法令职责。司法实践中,要证明顾客的权益受损与明星的广告宣传存在因果关系,也存在必定的举证困难。并且,从现行的法令规定来看,也的确没有明星因代言虚伪广告而该被判令承当法令职责的详细法令依据和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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