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2 22:51
特许运营合同的特色
特许运营合同规则了总部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内容,实际上不过是对特许连锁体系的运营保障机制的条理化、成文明。因为各个特许连锁体系个性化激烈、特许运营组合要素不同,即使是出售相同产品的连锁体系,总部的运营理念也有所不同,因此,首要有必要清晰的是不存在所谓的"标准特许运营合同"。
常见的是,简直一切论及特许运营的书本,都会附录一些合同书,其实,那只不过是为了给入门者供给参阅,假如某个总部真要按图索骥企图按书本所示拟定特许加盟合同的话,那就离失利不远了。或许你会举例说出比较几家特许连锁总部的合同书能够看到记载有相同的根本事项,因此判定存在着格式化的标准特许合同书,那么,你或许疏忽了一点,那便是已看到的依然只是"根本事项",而且,就特许运营合同书的构成而言,并不只是局限于现在书本所附录的合同书文本,一份特许运营合同书应当是由许多相关文件一起组合的法令文书,或许是一份记载内容翔实的、触及总部运营隐秘的独立文书,因此,一份公之于众的合同书现实上现已没有多少参阅价值。美国人Haary Kursh说:"不要企图寻觅‘标准的'或许‘典型的'特许运营合同书”,细细品味很有道理。
先有连锁体系,后有特许运营合同
很显然,假如没有特许连锁体系的规划、发明,是不会存在将其成文明的特许运营合同的;也便是说,与特许连锁体系别离、脱节的特许运营合同是不存在的,即便是一名律师,他很或许凭仗已有的合同法常识,对一份特许运营合同评头论足,但假如他没有亲身参加特许连锁体系的规划、制造,必定无法起草或修正特许运营合同。所以,咱们首要着重特许运营律师应当从特许连锁体系的规划、总部的创建开端做起,参加加盟者的征集、总部全套运营手册的编写,然后进行合同起草、法定信息公示文书的编撰,并面向加盟者进行合同阐明、合同见证,以及签约后的加盟店的定时回访。这样,才可称得上是特许运营律师。
特许运营合同的标准
或许总部会以为从总部的态度动身,为了对加盟店进行有用操控,设定有具体、严厉规则的合同书,是好的,而加盟店则会说从加盟者的视点看,能确保运营活动自在的,才是好的合同书,或许有人会以为完全不违背法令(反垄断法、信息公示法令)的,方能称得上是好的合同书。
那么,点评特许运营合同水平凹凸的标准究竟是什么?从国外法令实践看,成绩平平的总部,或许合同书做的很漂亮、标准,而有杰出成绩的总部,特许合同书未必让加盟者易于承受。因此,对加盟者的一个劝告,便是不要以合同书的表象来衡量、判别总部的成绩。
一个不争的现实,特许运营合同没有相同。因此,好的或称为水平高的合同书,应当是与自己特许连锁体系的特许运营组合最相吻合,并具有预见性。
总部与加盟店彼此信任联系的构筑
特许运营合同在起草时,不管多么完善并具有预见性,在合同签定后也不免会有联系特许连锁体系存亡的事态发作;此刻,许多内容是合同书所没有规则的,总部要想要满意解决问题,加盟店的通力协作是必不可缺的。所以说,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彼此信任联系是特许运营合同的支柱。
特许运营合同规则了总部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内容,实际上不过是对特许连锁体系的运营保障机制的条理化、成文明。因为各个特许连锁体系个性化激烈、特许运营组合要素不同,即使是出售相同产品的连锁体系,总部的运营理念也有所不同,因此,首要有必要清晰的是不存在所谓的"标准特许运营合同"。
常见的是,简直一切论及特许运营的书本,都会附录一些合同书,其实,那只不过是为了给入门者供给参阅,假如某个总部真要按图索骥企图按书本所示拟定特许加盟合同的话,那就离失利不远了。或许你会举例说出比较几家特许连锁总部的合同书能够看到记载有相同的根本事项,因此判定存在着格式化的标准特许合同书,那么,你或许疏忽了一点,那便是已看到的依然只是"根本事项",而且,就特许运营合同书的构成而言,并不只是局限于现在书本所附录的合同书文本,一份特许运营合同书应当是由许多相关文件一起组合的法令文书,或许是一份记载内容翔实的、触及总部运营隐秘的独立文书,因此,一份公之于众的合同书现实上现已没有多少参阅价值。美国人Haary Kursh说:"不要企图寻觅‘标准的'或许‘典型的'特许运营合同书”,细细品味很有道理。
先有连锁体系,后有特许运营合同
很显然,假如没有特许连锁体系的规划、发明,是不会存在将其成文明的特许运营合同的;也便是说,与特许连锁体系别离、脱节的特许运营合同是不存在的,即便是一名律师,他很或许凭仗已有的合同法常识,对一份特许运营合同评头论足,但假如他没有亲身参加特许连锁体系的规划、制造,必定无法起草或修正特许运营合同。所以,咱们首要着重特许运营律师应当从特许连锁体系的规划、总部的创建开端做起,参加加盟者的征集、总部全套运营手册的编写,然后进行合同起草、法定信息公示文书的编撰,并面向加盟者进行合同阐明、合同见证,以及签约后的加盟店的定时回访。这样,才可称得上是特许运营律师。
特许运营合同的标准
或许总部会以为从总部的态度动身,为了对加盟店进行有用操控,设定有具体、严厉规则的合同书,是好的,而加盟店则会说从加盟者的视点看,能确保运营活动自在的,才是好的合同书,或许有人会以为完全不违背法令(反垄断法、信息公示法令)的,方能称得上是好的合同书。
那么,点评特许运营合同水平凹凸的标准究竟是什么?从国外法令实践看,成绩平平的总部,或许合同书做的很漂亮、标准,而有杰出成绩的总部,特许合同书未必让加盟者易于承受。因此,对加盟者的一个劝告,便是不要以合同书的表象来衡量、判别总部的成绩。
一个不争的现实,特许运营合同没有相同。因此,好的或称为水平高的合同书,应当是与自己特许连锁体系的特许运营组合最相吻合,并具有预见性。
总部与加盟店彼此信任联系的构筑
特许运营合同在起草时,不管多么完善并具有预见性,在合同签定后也不免会有联系特许连锁体系存亡的事态发作;此刻,许多内容是合同书所没有规则的,总部要想要满意解决问题,加盟店的通力协作是必不可缺的。所以说,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彼此信任联系是特许运营合同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