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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武器装备罪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05:06
众所周知,遗弃兵器装备罪是指负有实行保管兵器装备责任的武士违抗指令,遗弃兵器装备的行为。那么,咱们知不知道遗弃兵器装备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为咱们就遗弃兵器装备罪构成要件进行解说,期望可以解开咱们的疑问,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遗弃兵器装备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兵器装备的办理、运用准则。所谓兵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损坏敌人作战设备的兵器和军事技能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兵器、核兵器和侦查、通讯、工程、防化、防空技能设备等。兵器装备的无缺程度直接关系到部队战役力的强弱,因而,为了确保兵器装备时间处于杰出的战备状况,戎行经过拟定、实施很多的、适用于各类、各种兵器装备的办理运用规则,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兵器装备办理运用准则。本罪侵略的正是这一准则。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抗指令,遗弃兵器装备的行为。违抗指令,是指下级部下违反上级首长的作战指令、指示。遗弃兵器装备,不是指一般地将兵器装备丢掉,而是指负有实行保管兵器装备的责任,有才能承当保管兵器装备的才能而拒不实行保管责任,侵略国家关于兵器装备的办理规则。遗弃兵器装备,既可所以作为违法,也可所以不作为违法,即行为人可能以不论不问的手法对兵器装备不实行应尽的保管责任。遗弃,是指成心扔掉的行为。遗弃的场所法令没有约束,一般是在战场、军事行动区域和户外训练场等。遗弃的对象是行为人依法持有或有权办理的、可以供部队运用的兵器装备,包含暂时损坏但可以修正的兵器装备。在战场上,行为人自即将战损无法及时修正的兵器装备丢掉,不属于遗弃兵器装备。将偷盗、争夺的兵器装备又遗弃的,应作为偷盗、争夺兵器装备罪的从重处分情节。在战场或战役中,依据作战的需求或上级首长的指令丢掉一些兵器装备的行为,以减轻部队不必要的担负,便于部队机动作战、轻装跋涉,不属于遗弃兵器装备的行为,不能按本罪论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别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战士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千部、战士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履行军事使命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是成心,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遗弃部队兵器装备的行为会损坏部队兵器装备的办理次序,削弱部队战役力,损害国家军事利益,却期望或许听任这种损害成果的发作。依据作战的需求,有组织、有计划地丢掉一些兵器装备,以到达轻装或许利诱敌人等战术意图,或许因战事紧迫,来不及妥善处理兵器装备,不得已而丢掉的,以及在紧迫情况下为了防止形成更大的损害成果而采纳的舰艇人员弃舰求生、飞行员弃机跳伞等行为的,不能以为行为人有遗弃兵器装备的片面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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