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砚:反家庭暴力立法 时机已然成熟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9 13:54全国妇联查询显现:我国家庭暴力投诉呈上升趋势,对立家庭暴力作业仍然任重而道远,接连多年携《反家暴立法》提案上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尚绍华以为,“我国亟待拟定一致的全国性家庭暴力防治法。”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说:“现在,将《反家庭暴力立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作业计划,机遇已然老练。”
立法,对家庭暴力说“不”,反家庭暴力将走向法制化轨迹。
现行法令缺少联接和可操作性
现在,我国宪法及婚姻法、妇女权益保证法等都有清晰阻止家庭暴力的条款,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相应的当地性法规,2008年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全国妇联联合拟定了《关于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可以说,相关法令法规许多,并且也对遏止家庭暴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可是“实际中,遭受家庭暴力无从伸冤的事情举目皆是,‘找不到依据’、‘一个部分到另一个部分,究竟该到哪里说理’成了受虐者最棘手的事儿。”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教授吕忠梅说,“面临家庭暴力,执行难问题比较突出。”
归咎其因,尚绍华委员以为“要害性问题就在于已有的相关规则散见于不同的法令法规之中,相互之间缺少联接,编制不行体系、标准,内容不行周延、完好,并且法令法规规则过于抽象抽象,缺少可操作性,难以在审判实践中实在遵照。”
尽管我国不少区域出台了当地性法规,但“究竟部分规章和当地性法令法规位阶较低,关于法令程序、举证责任、救助办法等基本法层面的现有规则难以有实质性的打破。”
为此,她提出“拟定基本法层面的一致的家庭暴力防治法火烧眉毛。”
当地先行,全国立法机遇已然老练
近年来,各级当地政府在反家暴立法方面现已迈出自己的脚步。
27个省区市出台了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当地性法规和政策;家庭暴力案子司法审判制度已然树立,最高法法研所拟定了《触及婚姻家庭案子审理攻略》,并在全国9个当地法院展开试点……
从前,河北省首先出台了全国第一部以法令方式呈现的省级反家暴当地性法规,即《河北省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法令》。“当地立法为国家立法供给了经历和学习。”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妇联主席王淑玲说:“经过多年的实践,咱们以为家庭暴力应从源头上加以遏止,这有利于发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气一起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