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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性质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19:21
归责准则是民事侵权行为理论中的中心问题。归责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别人危害的现实发作后,应依何种依据使其担任,此种依据体现了法令的价值判别,即法令应以行为人的差错仍是应以己发作的危害结果为价值判别规范,抑或以公正考虑等作为价值判别规范,而使行为人承当侵权职责。归责准则实际上是归责的规矩,是确认行为人施行的侵权行为所要承当民事职责的依据和规范,是侵权法功用的集中体现,也是遵循于整个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法规范起着统帅效果的立法政策。归责准则的原意在于平衡合理利益的失衡状况。商标侵权危害赔偿归责准则,是指危害商标权的危害现完成已发作或许即将发作,确认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应按照何种依据,承当危害赔偿职责的准则。在本文中,咱们所要评论的是处理侵权行为人承当危害赔偿职责的片面依据,即从商标权的性质和特征动身,处理差错准则、无差错准则、公正准则等民事侵权归责准则在实践中是否适用于商标侵权危害赔偿胶葛。在商标侵权危害赔偿领域内,应树立怎样一种归责准则,既能妥善处理受害人得到法令救助,又能坚持民事侵权危害赔偿制度的教育、制裁和防备功用。对此,笔者以为,在我国商标侵权危害赔偿领域,应适用差错推定准则。
一、商标权的性质和特征
作为民事权力之一的商标权,是指注册商标一切人对注册商标依法所享有的权力,是国家商标办理机关按照法令规则的程序,赋予注册商标一切人的一种法令权力,遭到国家强制力维护。传统理论以为,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商标权等于商标专用权。依据此点,有的学者以为一般将两者混为一谈,不加以差异。我国商标法上的规则也是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则。而有的学者以为,“商标专用权”一词,未能提醒出商标权作为无形产业权的精华,无法包含注册商标一切人享有的权力。对此,笔者以为,虽然在大都场合,商标权与商标专用权的含义大致适当,但将“商标权”作为商标权人所享有权力的归纳,更能杰出商标权作为一无形产业权的性质。商标权是一个调集概念,在内容上商标权人不只要权自己运用注册商标,还能够答应别人运用注册商标,也便是说商标权人能够对客体以其他办法进行分配。商标权人在权力遭到危害时,还能够制止别人在同一种或类似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所核定的产品或服务上,采纳各种途径运用该商标,并可从中获得合法利益的权力。其杰出的是商标权的专特色,以运用注册商标,获取利益为首要内容,商标专用权并未包含制止权等内容。所以,从内容上说,商标权的权力内容大于商标专用权的权力内容,商标专用权不能包含商标权的权力内容,两者是全体与部分的联系。所以,商标权并不等于商标专用权,不管立法,仍是在实践中,都应该运用“商标权”作为商标权人所享有权力的称谓。
(一)、商标权的性质。关于商标权的性质而言,我国学者现在公认商标权归于常识产权的一种。吴汉东先生以为商标权的客体具有非物质性的特色,因而可将其归入无形产业权的领域之列。笔者以为,从商标权的概念和特色动身,咱们不难发现:商标权实质上是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一种排他性权力,即“必定边界内关于外界之事物有彻底分配权”,以全面的对物之分配为内容,具有物权的一般特性,实质上是一种一切权。商标权与一切权在独占性、专有性等方面,具有相同的法令含义,决议了商标权在实质上便是一种物权,在权力客体、维护期限等方面有着必定不同。鉴于本文的写作意图,笔者仅从权力客体方面作一剖析。
我国学者关于商标权的客体很少做过体系的剖析,仅仅对常识产权的客体用过无体产业、无形产业、智力效果等表述。对此,笔者以为,关于无体产业、无形产业的表述,着重无形性是商标权这一常识产权第一和最重要的特色,一起这一特色把它同一切有形产业及人们就有形产业享有的权力差异开来。可是权力作为主体凭仗法令完成某种利益所能够施行行为的边界与规模,概无外在实体的片面拟制。一起,将权力的客体与本体都归纳为无体物,显着易构成法令概念上的紊乱。智力效果、智力产业的概念侧重于客体的精力特色,并未杰出商标权的产业价值。商标权的产业价值是在工商业运营领域内构成的,人类的智力发明性劳动在商标权领域体现的不是很显着,其要求到达的发明性仅限于易于差异的程度即可。所以,不管是用无体产业、无形产业,仍是运用智力效果、智力产业来归纳商标权客体的性质都是不完整的,即不能精确、全面的归纳出商标权客体的实质特征。
吴汉东先生将常识产权归结为一种无形产业权,常识产品是归纳无形产业权各种客体的调集概念。将常识产品分为三类:一是发明性效果,二是运营性符号,三是运营性资信。对此,笔者持相同观点,商标权的客体是人们在出产、运营等领域内发明的运营性符号。
常识产品是人们在科学、技能、文明、出产运营等领域发明的,与有体物相差异而独立存在的客体领域。作为商标权客体的运营性符号是产品出产运营者或服务供给者,在出产运营活动中,构成的标明产品来历和厂家特定品格的差异标志,是发生于运营领域内的一种特别的常识产品,具有识别性、显著性等特征。这种发生于运营领域内的运营性符号是所附产品这种载体的一种附加价值,只要与其标识的产品或服务的性质严密结合起来,并得到顾客的认可,自身的价值才开端树立起来,并经过产品的制作或服务的供给,不断增值。这种增值以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同与出产者的实在尽力的一致为根底,具有增值性、潜在性、计量的含糊性等特色。一切权的客体恰恰相反,其客体是必定的动产或许不动产,即这种有形物体,不仅仅笼统存在的,也是客观存在的。因而,一个人运用时,其别人不能一起运用。但是,商标权的客体的重要特征就在于非物质性,其存在不具有必定的形状,仅仅是笼统的存在。因而,一个人运用时,其别人彻底能够一起运用,或许说,其极易被其他主体一起占有,一起运用。由此可知,在权力的发生、消除方面,商标权的客体与一切权的客体有着显着的不同。商标权的排他性,并非象一切权那样依据其自身的性质,它彻底是人规则的,一起也是不彻底的。体现在侵权行为领域,商标权简单被侵略,并且发现侵权行为比较困难。
(二)、商标权的特征。1、商标权的客体的特别性。如前所述,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权的实质的特征,是与物质产品(即民法含义上的有体物)相并存的一种民事权力客体,归于常识产品的领域。2、商标权权力规模确实认性。对商标权的权力规模而言,商标权的权力规模是有必定约束的,首要是由运用权和制止权两部分组成,即他们只在核定运用的产品或服务上和核准注册的商标上享有专有权。对此,曾陈明汝以为:“注册之商标,并无肯定之权力,而只限于某产品之相对权而矣”,也即“商标专有权关于商业自在之准则的约束,不能逾越该项立法所需求之规模。”②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权的内容之一—制止权的权力规模大于商标的专用权,即商标权人有权制止别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许类似产品上运用与其一切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色彩组合或许其组合。3、商标权维护期限的不确认性。商标权的维护期限的不确认性,首要体现在商标权人在法定维护期届满后,能够向主管机关请求续展。经过这种程序,商标权人能够一向运用该注册商标。反之,商标权人能够经过不续展或自动抛弃商标权而停止该注册商标的运用。
二、商标侵权危害赔偿归责准则——差错推定准则
如前所述,因为商标权是一无形产业权,实质上归于物权的一种,具有无形性、可仿制性、维护期限不确认性等特别性质,这些特别性决议了商标侵权危害赔偿归责准则与一般民事侵权危害赔偿归责准则的差异,即商标侵权危害赔偿归责准则应适用差错推定准则。
(一)、差错推定准则是一独立的归责准则。建立商标侵权危害赔偿应适用差错推定准则,咱们有必要首要处理一个问题:差错推定准则是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准则。有的学者以为,差错推定准则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准则,差错推定准则仅仅差错职责准则的开展,“差错推定没有脱离差错职责准则的轨迹,而仅仅适用差错职责准则的一种办法”。其理由首要在于差错推定以确认差错为意图,在职责的构成要件,坚持了传统的差错职责准则所具有的制裁、教育等价值和功用。所以,差错推定准则仅仅差错职责准则的开展,是差错职责准则的特别方式。笔者以为,归责准则作为民事侵权行为法及其理论中的中心,其首要原因在于归责准则是确认民事侵权职责的依据和根底,归责准则的重要含义在于其在实践中所要处理确实认民事职责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讨论差错推定准则,并以为差错推定准则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准则是不彻底的,或许说忽视了讨论归责准则的真实含义。不管从差错推定准则的实践含义上,仍是从理论上,差错推定准则都有着与差错职责准则、无差错准则不同的特征和共同的实践含义。
从差错推定准则的构成进程来看,其发生原因是现代工业社会各种事端与日剧增的局势下呈现的法令对策,是依据社会需求而对差错职责的内容做出更新,习惯现代社会归责客观化的需求。差错推定准则现已广泛应用于一些特别的侵权行为,并且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差错推定的习惯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差错推定准则与差错职责准则是有差异的。差错职责准则,是以行为人差错作为价值判别规范,判别其应否承当侵权职责的归责准则。它在实质上是对个人行为的非道德性、反社会性的价值评断。它“标志着行为人在施行加害行为时对社会利益和别人利益的缓慢,及对责任和公共行为准则的无视”。因为这种缓慢和无视,行为人理应遭到谴责和惩戒。差错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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